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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农村土地承包
法》办法(2021修订)
答:
第一条 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农村土地承包
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
合同
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
集体
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和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养殖水面,以及其他依法用于...
1998年第二轮
土地承包
政策细则
答:
乡村
集体
经济组织要积极做好为农户提供生产、经营、技术等方面的统一服务。运用股份合作制等形式,兴办各类经济实体,在为农民提供服务的过程中,逐步增强集体经济的实力。《
农村土地承包
法》:第二十条 【承包期】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承包土地
村里不办确权证,原先的承包合还有效吗
答:
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承包合同
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
集体
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干涉
农村土地承包
或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土地流转协议,包括...
农村土地
买卖
合同
有法律效力么
答:
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甲乙双方私下签定
农村集体土地
买卖
合同
有法律效力吗 集体土地个人无权买卖。所以,无论你是私下的还是公开的,都是依法无效的。农村
土地承包
40年合同...
农村承包
地能继承吗?什么情况下,承包方的继承人可继续耕种?
答:
《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农村
土地承包
经营权的标的是农地,其所有权属于
农村集体
经济组织,承包人不享有所有权,只享有承包经营权,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属于个人财产,不发生继承问题。二、什么情况下,承包方的继承人可继续耕种承包地?土地的承包经营...
承包
面积是什么意思
答:
(三)依法召集村民召开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对承包方案根据
土地承包
法的规定,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四)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承包方案经村民会议同意后
农村集体
经济组织应当公开实施承包方案,将承包方案中的内容落实。(五)签订
承包合同
。
农村土地承包
经营权证有什么好处
答:
最大的好处就是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是依据《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规定,对农户承包
集体土地
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及其变动情况记载于登记簿,由县...
山地
承包合同
还差十五年到期可以续签吗?
答:
国有
土地承包合同
到期,没有续签的,国家或
集体土地
责任人有权收回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章第一节 第三条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农村土地承包采取
农村集体
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
农村土地
,可以采取招标、拍卖、...
江苏省
农村土地承包
经营权保护条例的第二章
答:
有权
承包土地
的其他人员。在
集体
经济组织按照国家和省人民政府的规定统一组织承包结束后,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承包方家庭增加的人口,以及符合第(四)项规定情形的新增人口,有权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 第一款的规定承包土地。
承包合同
期限为本轮
土地承包
剩余期限。第十一条 发包方应当...
在
农村
开垦的荒地能不能确权
答:
第五十二条 发包方将
农村土地
发包给本
集体
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订
承包合同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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