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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预缴企业所得税
建筑业企业所得税
税率是多少?
答:
每个不同类型行业的
企业所得税
税率是不一样的,
建筑业
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是多少呢?如果你对这部分知识不了解,那就和深空网一起来学习吧。一般来说会计行业内,
建筑企业
会计和房地产会计的工资会高一些,但是建筑企业的税率是多少呢?应该怎么报税呢?建筑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是多少?1、核定征收核定...
异地工程要
预缴
2%的
企业所得税
吗
答:
根据国税函[2010]156号《关于跨地区经营
建筑企业所得税
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文件第三条规定: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预缴
。预缴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
异地工程要
预缴
2%的
企业所得税
吗
答:
根据国税函[2010]156号《关于跨地区经营
建筑企业所得税
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文件第三条规定: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预缴
。预缴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
异地工程要
预缴
2%的
企业所得税
吗
答:
根据国税函[2010]156号《关于跨地区经营
建筑企业所得税
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文件第三条规定: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预缴
。预缴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
异地工程要
预缴
2%的
企业所得税
吗
答:
根据国税函[2010]156号《关于跨地区经营
建筑企业所得税
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文件第三条规定: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预缴
。预缴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
建筑业企业所得税
的计税依据是什么,如何计算.例如合同造价为100元...
答:
建筑施工
企业所得税
计算方式:按调整后利润总额计算纳税额。税率:3万元(含3万元)以下税率18%,3万--10万元(含10万元)税率27%,10万元以上33%。
建筑业
的其它税率:城建税:按营业税的5%计税。教育费附加:按营业税的3%计税 房产税:计税依据有两种(1)按房产原值计算: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
建筑
工程企业没有外管证,
企业所得税
要在工程所在地全额缴纳吗,还是预 ...
答:
同时,项目部应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证明该项目部属于总机构或二级分支机构管理的证明文件。七、
建筑企业
总机构在办理
企业所得税预缴
和汇算清缴时,应附送其所直接管理的跨地区经营项目部就地
预缴税
款的完税证明。八、建筑企业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的跨地(市、县)...
建筑企业
利润怎么交
企业所得税
?
答:
企业所得税
计算方式按造价2.5%征收.税务机关核定的所得税率(%)(按税收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取总价10%,应缴所得税按造价10%乘以税率25%计算.建筑施工企业所得税计算方式按调整后利润总额计算纳税额.税率:3万元(含3万元)以下税率18%,3万--10万元(含10万元)税率27%,10万元以上33%.
建筑业
的...
预缴企业所得税
答:
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的规定,现对跨地区经营
建筑企业所得税
征收管理问题通知如下:一、实行总分机构体制的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应严格执行国税发„2008‟28号文件规定,按照“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
预缴
,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办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二、...
建筑
施工企业跨区经营如何缴纳
企业所得税
答:
例如,贵公司2010年5月累计收入总额1000万元,其中设在A省项目部收入累计700万元,1-5月累计利润总额100万元,则在A省项目部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需要
预缴企业所得税
700×0.2%=1.4万元。在贵公司总机构所在地预缴企业所得税100×25%-1.4=23.6万元。二、
建筑企业
总机构在年度内汇总计算预缴企业应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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