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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休干部遗孀房改政策
离休干部
未参加
房改
,
遗孀
住房待遇标准
答:
亲您好,军队住房补贴制度建立前尚未安置的
离退休干部遗孀
购买住房,可按
房改
成本价计价,按有关规定给予军人职业折扣、军(工)龄折扣。离退休老干部去世后,遗孀及子女应得到一次性抚恤金,遗孀如果没有其他收入来源的,还可以按月得到抚恤金。2、一次性抚恤金的标准根据是否是病故而不同:病故的,为上一...
90年代去世的军队离体
干部
,还能享受军队的住房
政策
吗
答:
没有具体的
政策
和文件规定必须给军队遗属参加军队安置购房,军队遗属所在部队按自己单位政策处理,找找领导吧,他们说给你安置一套就给你了,说政策不允许不给你安排,也没办法. 确实没有具体的政策和文件规定必须给军队遗属参加军队安置购房,烈士
遗孀
部队有照顾责任,但不是部队工作人员,你说政策会规定...
部队房屋清退工作分工
答:
军队住房补贴制度建立前尚未安置的
离退休干部遗孀
购买住房,可按
房改
成本价计价,按有关规定给予军人职业折扣、军(工)龄折扣。集中统 建的住房,优先向规划安置在该点的离退休干部出售,适当照顾边远艰苦地区和易地安置的离退休干部。 离退休干部付清购房款后,拥有全部产权。 自建、自购的住房,产权归己。 (十九)附属用...
军队
离退休干部
休养所的工作职能是什么?
答:
1、军队
离退休老干部
(团级以上);2、在战争中和国防建设中,以及因公丧失劳动能力的或工作能力的军队干部;3、在战争中和国防建设中,以及因公战残伤残达到特级或一级的军人;4、离退休军队老干部的
遗孀
。
长政办发【2004】35号文件的内容
答:
包括无固定工作配偶、
遗孀
生活补助及其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医疗统筹金等。 (4)
离休干部
住房未达标的补贴,从企业净资产中提留以后,按
房改政策
的规定办理。企业无法足额提取的和企业已改制无法补提的,其缺口资金由市财政予以支持解决。 上述(1)-(4)项提留经费由原企业从国有资产中提取,企业资产转让、破产则从出让...
房改
房
政策
详解(北京、杭州、南京)
答: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房改房包括: (一)职工、居民按
房改政策
规定的成本价购买的公有住房。 (二)职工、居民按市政府规定的有关优惠政策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安居房、解困房)等。 (三)国家扶持、单位资助、个人集资合作建造的住房。 第三条 上市交易的房改房必须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和契证,权属清晰。出...
房改
房
政策
详解(北京、杭州、南京)
答: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房改房包括: (一)职工、居民按
房改政策
规定的成本价购买的公有住房。 (二)职工、居民按市政府规定的有关优惠政策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安居房、解困房)等。 (三)国家扶持、单位资助、个人集资合作建造的住房。 第三条 上市交易的房改房必须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和契证,权属清晰。出...
房改
房
政策
详解(北京、杭州、南京)
答:
1998年11月30日前参加工作的“
老
职工”的购房补贴面积标准、补贴额标准、工龄补贴标准,1998年12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新职工”的逐月住房补贴比例,均不作调整,仍按市政府宁政发〔1998〕278号文件执行。 五、1998年
房改政策
执行至2000年6月30日,2000年度房改政策调整通知于2000年7月1日起执行。 六、市属五县根据...
房改
房
政策
详解(北京、杭州、南京)
答:
1998年11月30日前参加工作的“
老
职工”的购房补贴面积标准、补贴额标准、工龄补贴标准,1998年12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新职工”的逐月住房补贴比例,均不作调整,仍按市政府宁政发〔1998〕278号文件执行。 五、1998年
房改政策
执行至2000年6月30日,2000年度房改政策调整通知于2000年7月1日起执行。 六、市属五县根据...
房改
房
政策
详解(北京、杭州、南京)
答:
1998年11月30日前参加工作的“
老
职工”的购房补贴面积标准、补贴额标准、工龄补贴标准,1998年12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新职工”的逐月住房补贴比例,均不作调整,仍按市政府宁政发〔1998〕278号文件执行。 五、1998年
房改政策
执行至2000年6月30日,2000年度房改政策调整通知于2000年7月1日起执行。 六、市属五县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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