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问答网
所有问题
当前搜索:
冒领养老金处理办法
黑龙江
养老保险
改革
答:
待遇计发适当挂钩的
办法
,积极创造条件实行
养老金
社会化发放,加强基金管理,确保基金安全。按照劳动保障部、财政部、人事部、中编办《关于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
处理
意见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13号)规定,认真研究做好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
养老保险
关系转移衔接工作。劳动和...
村干部
养老保险
政策
答:
市级财政专户将所辖县(区)上解资金在每年年底前上解省级财政专户。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致使村干部养老金不能按时足额发放或者造成基金流失的,由有关部门对直接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
处理
。以伪造证件或者其他手段多领、
冒领养老金
的,由县级人力资源和...
黑龙江省调整和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
若干政策规定
答:
待遇计发适当挂钩的
办法
,积极创造条件实行
养老金
社会化发放,加强基金管理,确保基金安全。按照劳动保障部、财政部、人事部、中编办《关于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
处理
意见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13号)规定,认真研究做好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
养老保险
关系转移衔接工作。劳动和...
养老保险
参保缴费凭证 帐户存储额 比缴费单少
答:
职工离、退休时,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或分期领取;职工死亡,其补充养老金和个人储蓄养老金未领取部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
处理
。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准少报、虚报人数和
冒领养老保险
金。对少缴保险费和冒领养老保险金的,一经发现,除按标准补缴保险费或退返冒领金额外,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关于南通地区95农村少儿
养老保险
的问题
答: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一日南通市港闸区农村居民
养老保险
试行
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构建我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保障农村居民年老后的基本生活,根据中共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苏发[2007]1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农村居民养老...
村干部待遇有
养老保险
答:
1.政策依据2009年12月4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发的《甘肃省村干部
养老保险
试行
办法
》(省委办发[2008]118号)。2009年5月15日,省委组织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联发的《甘肃省村干部养老保险实施细则(试行)》(甘劳社发[2009]113号)。2008年12月30日市委办公室、市...
长沙城乡居民
养老保险
答:
【政策文件】:长沙市城乡居民基本
养老保险办法
【执行时间】:2010年7月1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统筹城乡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逐步实现城乡居民老有所养的社会建设目标,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和《 湖南 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
养老保险
制度变更工作单位后,养老保险如何变更
答:
对执行国务院国发〔1997〕26号文件至全省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期间,实行新老
养老金
计发
办法
在过渡期内对比时,应按上述文件确定的统筹项目来计算新计发办法的基本养老金。过渡期结束后,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人员,计发基本养老金时不再实行新老计发办法对比,取消统筹项目,完全按新的计发办法计...
关于做好事业单位
养老保险
缴费基数调整工作的通知
答:
对执行国务院国发〔1997〕26号文件至全省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期间,实行新老
养老金
计发
办法
在过渡期内对比时,应按上述文件确定的统筹项目来计算新计发办法的基本养老金。过渡期结束后,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人员,计发基本养老金时不再实行新老计发办法对比,取消统筹项目,完全按新的计发办法计...
黑龙江省城镇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
费征缴管理
办法
答:
(三)统一基本
养老金
计发
办法
。实行省级统筹后,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仍按《黑龙江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黑劳社发〔2004〕67号)规定执行,但计发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使用的职工平均工资基数改按以职工退休时全省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四)统一基金管理。基金实行省级统筹,预算管理。预算是指...
棣栭〉
<涓婁竴椤
4
5
6
7
9
10
8
11
12
13
涓嬩竴椤
灏鹃〉
其他人还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