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问答网
所有问题
当前搜索: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的工作有
出纳人员
可以
兼任
( )
工作
答:
《会计法》第二十一条第二、三款规定:“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
出纳人员不得
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
工作
。”钱账分管原则是指凡是涉及款项和财物收付、结算及登记的任何一项工作,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分工办理,以起到相互制约作用。例如,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支付,...
会计可以
兼任出纳的工作
吗?
答:
会计不可以
兼任出纳的工作
。会计和出纳是两个不同的工作岗位,会计主要负责会计核算、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而出纳主要负责日常资金收支的工作。《会计法》有明确规定,从事
出纳人员不
可以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但不少小公司为节约人员成本,还是选择铤而走险,...
出纳人员
可以
兼任
( )
工作
。
答:
【答案】:D 本题主要考查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会计法》第37条第2款规定,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
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
工作
。故ABC选项不符合题意。出纳人员不是完全不能记账,只要所记的账不是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等直接与单位资金收支增减往来有关的账目,...
出纳人员
可以
兼任
( )
工作
答:
选D,出纳人员可以兼任“固定资产明细账的登记”
工作
,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
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出纳人员
可以
兼任
( )
工作
答:
选D,出纳人员可以兼任“固定资产明细账的登记”
工作
,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
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中国的法律有没有规定同一个人不能同时担任
出纳
和会计两个职位_百度...
答:
总体上讲,必须实行钱账分管,
出纳人员不得
兼管稽核和会计档案保管,不得负责收入、费用、债权债务等账目的登记
工作
。总账会计和明细账会计则不得管钱管物。第二,既互相依赖又互相牵制。出纳、明细分类账会计、总账会计之间,有着很强的依赖性。它们核算的依据是相同的,都是会计原始凭证和会计记账凭证。
出纳人员
可以
兼任
( )
工作
。
答:
【答案】:D 【考点】会计岗位的设置 【解析】《会计法》第37条第2款规定,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
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
工作
。故选D。
1什么是不相容职务?需要进行分离的不相容职务有哪些?2简述会计师事务所...
答:
②执行某些经济业务和审核这些经济业务的职务要分离,如填写销货发票的
人员不
能
兼任
审核人员。③执行某项经济业务和记录该项业务的职务要分离,如销货人员不能同时兼任会计记账
工作
。④保管某些财产物资和对其进行记录的职务要分离,如会计部门的
出纳员
与记账员要分离,不能兼任。⑤保管某些财产物资和核对实...
货币资金业务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的要求有哪些?
答:
1、货币资金的收付及保管应由被授权批准的专职出纳人员负责,其他
人员不得
接触;2、
出纳人员不
能同时负责总分类账的登记
工作
;3、出纳人员不能同时负责非货币资金账户的记账工作;4、出纳人员应与货币资金审批人员相分离,实施严格的审批制度;5、货币资金的收付和控制货币资金收支的专用印章不得由一个人...
还有哪些会计岗位不相容
答:
各负其责、相互制约
的工作
机制。6、材料等物资的请购、采购、验收和结算工作必须由不同的人员担任,不得由一人包办 7、实行钱、帐、物分管;8、
出纳不得兼任
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9、会计核算岗位
人员不得
兼管
出纳工作
的现金收付、有价证券的保管等专项工作。
棣栭〉
<涓婁竴椤
8
9
10
11
13
14
15
16
17
涓嬩竴椤
12
灏鹃〉
其他人还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