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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分则罪名
刑法
总则与
分则
的关系
答:
编:我国刑法将总则和分则列为两编,把各种刑法规范科学而系统地纳入总则和分则之中,并使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刑法总则是关于刑法的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以及关于
犯罪
和刑罚一般原理的规范体系,这些法律规范是定罪量刑所必须遵守的共同规则;
刑法分则
是关于具体犯罪及其法定刑的规范体系,这些法律规范是定罪...
刑法
选择性
罪名
中,如果行为人只犯了其中的一项,可以选择其中一项定罪...
答:
有的行为,则应定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但不实行数罪并罚。据粗略统计,我国刑法规定的选择性罪占全部罪名的三分之一。选择性罪名的设立 具有重要的立法和司法价值。从立法技术上看,设立选择性罪名可以避免
刑法分则罪名
规定过于繁琐;从刑法理论上看,设立选择性罪名可以减少对犯罪分子...
刑法
新加的十三条是什么
答:
《
罪名
补充规定(四)》不是对刑法的补充、修改,只是对罪名的确定,其时间效力及于《刑法修正案(七》的施行期间。(二)关于
刑法分则
目前罪名的总体数量。修订刑法施行后,1997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
犯罪
的罪名的意见》,共确定了414个罪名。2002年3月26日,“两高”《关于执行<中华人民...
关于
刑法
修正案的一个
罪名
答:
罪名
,是指
刑法分则
规定的某一具体
犯罪
的名称。办理刑事案件,首先需要准确适用罪名,这是严格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前提条件,也是公检法机关统一执法、规范执法的必然要求。在研究起草《罪名补充规定(四)》过程中,注意把握了以下几个原则:(一)法定,即严格按照《刑法修正案(七)》条文的具体规定确定罪名。(二)...
广义的
刑事诉讼法
包括
答:
1、对刑法总则条文.根据条文和刑法理论,概括了条文内容,并在每条前标示出了该条的主旨及内容。2、对
刑法分则
条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
刑法罪名
的历次司法解释,列出了分则条文的罪名及其内容。对新颁布的《刑法修正案(七)》新增的内容,因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下...
刑法
上的各种
罪名
,这些罪名的定义有分别出自哪里呢?有没有一个寻找的...
答:
罪名
在
刑法
上一般都有简单的释义,是根据刑法总则
犯罪
的四个犯罪构成要件定义的 那此只规定了量刑的,可在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其他部门法,但更多的是刑法学的教材中可找到
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这两个
罪名
哪个重呢?
答:
按照
刑法
的规定来讲,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而如果是抢劫的话,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特殊情况下才有可能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单从这一点来说的话,肯定是故意杀人,这个
罪名
更重。涉及专业问题,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什么是简单罪状、叙明罪状、引证罪状、空白罪状?
答:
简单罪状是刑法+分则条文对具体
犯罪
构成特征的描述没有超出
罪名
的概括,罪状的一种。例如,中国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就是简单罪状。叙明罪状,又称“说明罪状”。在是指
刑法分则
条文中比较详细、具体地描述犯罪构成的特征。罪状的一种。例如,中国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就是叙明...
刑法
312条:掩饰、隐瞒
犯罪
所得、犯罪收益罪,如何定罪?最好附有案例,专...
答:
本
罪名
在《
刑法
》
分则
中处于第六章第二节妨害司法罪中,因此,从一般客体来说,其
犯罪
客体为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的具体客体,有人认为是“司法机关追索财物的正常活动”,也有人认为是“司法机关查明犯罪证明犯罪的活动”。我认为这两者均不能涵盖本罪的全部具体客体。一方面,犯罪所得及犯罪所得收益是案件的重要...
刑法总则上的“明知”和
刑法分则
上的“明知”有什么区别
答:
刑法学理论通说认为,刑法总则与
刑法分则
是抽象与具体、一般与个别、普遍与特殊的关系。具体到刑法总则的明知和刑法分则的明知二者的关系来看,刑法通说认为“明知”一般只存在于故意
犯罪
中,过失犯罪中不存在明知,因为,刑法总则规定了故意犯罪以“明知”为认识要素,对于过失犯罪则没有“明知”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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