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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保统筹起付标准
南京
职工
医保
门诊报销比例
答:
在建立并完善职工
医保
门诊
统筹
方面,2023年1月1日起,
南京市
将建立新门诊统筹政策,优化整合职工医保原门诊统筹和门诊慢性病政策,合并为新门诊统筹政策,实现基本医保病种保障向费用保障转变,提高门诊保障待遇的公平性和可及性。《办法》实施后,门诊待遇水平将有所提高。一是取消
起付标准
,取消职工医保原...
南京医保
报销政策
答:
将“两病”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
医保
范围内“两病”药品、诊疗服务等医疗费用纳入门诊
统筹
支付范围。
起付标准
、基金支付比例与门诊统筹待遇一致,基金支付限额在门诊统筹基础上有所提高。“两病”人员门诊统筹待遇表三、门诊大病待遇(一)门诊大病病种包括恶性肿瘤、重症尿毒症的血液透析(含腹膜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手术后...
南京
职工
医保
门诊报销比例2023年
答:
南京职工
医保
门诊报销比例2023年 以下是
南京市
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比例:1000元(含)以下费用,基金支付比例40%-60%;1000元(不含)-5000元(含)费用,基金支付比例60%-85%;5000元(不含)-1.5万元(含)费用,基金支付比例65%-90%。另外南京职工医保门诊
统筹
取消
起付标准
,取消职工医保原门诊统筹及...
南京市医保
住院费报销比例
答:
1、
南京市
居民
医保
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用,
起付标准
以内的由参保人员个人承担,起付标准以上的由基金按比例支付。2、“居民”起付标准三、二、一级医院分别为900、500、300元,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65%、85%、90%;“学生儿童”起付标准三、二、一级医院分别为500、400、300元,基金...
南京
住院报销比例
答:
居民
医保
报销比例,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二级医院6000以上报销比例为80%。医保报销标准:1、居民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2、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
起付标准
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
南京
职工
医保
缴费
标准
是什么具体规定如下
答:
南京市
职工基本
医疗保险
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暂按4250元执行,上限暂按22470元执行。缴费标准:单位缴费8.8%(含生育险),个人缴费2%。2023年1月1日,南京市实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具体情况如下 (1)优化整合职工
医保
原门诊
统筹
和门诊慢性病政策,合并为新门诊统筹政策。(2)取消
起付标准
...
南京市
职工
医保
住院报销比例
答:
起付标准
以上部分,老年居民、其他居民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三级医疗机构65%,二级医疗机构85%,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90%,80周岁以上老人各级医疗机构基金支付比例在上述基础上增加5个百分点;学生儿童、大学生各级医疗机构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80%、90%、95%。法律依据:《
南京市
城乡居民基本
医疗保险
办法实施细则...
南京
儿童
医保
报销政策
答:
南京
儿童
医保
报销政策如下:1、普通门诊费用,以年为结算单位,对于300元以下部分的门诊看病费用,基金支付比例为百分之40,也就是最高每年120元,一次性结算完成,300元以上的部分费用,需个人自付;2、大病门诊费用,像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等病种,基金没有
起付
限,
医疗保险
基金支付...
南京医保
门诊
统筹
报销政策
答:
南京
城镇职工
医保
门诊
统筹
待遇标准:1、2023年1月1日起南京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取消门诊
起付标准
、增加门诊特殊病病种、取消支付限额与病程挂钩等。2、门诊统筹实行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主的首诊、转诊制。参保人员可在城镇职工基本
医疗保险
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参照社区管理的医疗机构进行首诊;专科...
南京
职工
医保
缴费
标准
是什么
答:
缴费标准:单位缴费8.8%(含生育险),个人缴费2%。2023年1月1日,
南京市
实施职工基本
医疗保险
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具体情况如下 (1) 优化整合职工
医保
原门诊
统筹
和门诊慢性病政策,合并为新门诊统筹政策。(2) 取消
起付标准
,新门诊统筹政策不设置起付标准。(3) 提高门诊费用上限,年度门诊费用限额从原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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