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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是否承担农民工工资
民工
讨薪难的原因有哪些?
答:
从近年来了解到的
农民工
讨薪案件分析发现,农民工讨薪事件多半发生在建筑施工单位,
发包方
、承包方、施工方之间主体责任不明确,监管流于形式。同时由于工程承包过程中的一些鲜为人知的因素,工程层层转包,利润空间越来越小,一些包工头为了揽到项目,不惜一切代价,走关系、开后门,到头来只能从农民工口袋...
设立
农民工工资
专用帐户是强制要求吗
答:
设立
农民工工资
专用帐户是国务院的要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是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016〕1号印发的文件。这个文件从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和保障制度、推进企业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依法处置拖欠工资案件、改进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管理和用工方式等五个方面...
请教:关于建筑劳务分包工人
工资
纠纷的处理意见
答:
在劳务工人的实际工资结算过程中,建筑企业并不是将工资直接发放到农民工个人,而是只与承包
人
进行工程款结算。由于包工头往往为自然人而不具用工主体资格,自我责任
承担
、法律约束与社会约束效力非常弱,一旦因工程款结算不足或产生纠纷,或包工头自身经济利益无法得到满足,往往拖欠
农民工工资
就成为首选。由于上一级分包...
型工程承
发包
投标承诺书
答:
九、工程款必须转入公司帐户,公司在工程所在地开设专用帐户,工程款到公司帐户后,扣除管理费及税金,余款在三个工作日内全部转入承包
人
帐户。工程款项做到专款专用按相关财务制度执行,公司不得已其他不合理的借口扣押工程款由此造成本人及工程的损失由公司
承担
责任。 十、如国家对税金有调整,按当地规定执行。
农民工工资
保...
施工单位拖欠
农民工工资
,用人单位以建设方没拨工程款为由不予支付,劳动...
答:
根据《建设领域
农民工工资
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农民工与企业因工资支付发生争议的,按照国家劳动争议处理有关规定处理。对事实清楚、不及时裁决会导致农民工生活困难的工资争议案件,以及涉及农民工工伤、患病期间工资待遇的争议案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部分裁决;企业不执行部分裁决的,当事
人
可依...
拿着小包工头欠
农民工工资
的欠条可以找上一级的包工头要钱吗
答:
一、建设部和劳动保障部联合发布的《建设领域
农民工工资
支付暂行办法》第7条规定:“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第12条规定:“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
发包
、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否则应
承担
清偿拖欠工资连带...
包工头跑路了可以找业主吗
答:
因此,
农民工
首先要做的是到建设部门了解建筑施工企业,然后找建筑施工企业主张
工资
。即便是包工头挂靠施工的,也应有被挂靠的建筑施工企业
承担
。 找业主即
发包方
主张权利。在现实生活中,建筑施工承包方形形色色,虽大部分都是由建筑施工企业承包,但也有小部分是由个人承包,一旦个人即包工头因某些事项结束...
农民工
恶意讨薪行为该如何处理?
答:
《建设领域
农民工工资
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2004]22号)第十二条明确指出:“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
发包
、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否则应
承担
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根据上述规定,在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情况下,无论承包商是否已经足额向分包支付工程款,只要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有关拖欠
农民工工资
的法律条例
答:
明确了用人单位、地方政府和部门三方的责任:用人单位要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形式支付工资,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地方政府应负属地责任,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对辖区内保障
农民工工资
支付工作负责;部门负监管责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发改、财政、公安等部门依职责
承担
相应...
工程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向哪个部门举报
答: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部门。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三条,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全国建筑工程违法
发包
、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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