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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供水水压
厦门市
城市供水
节水条例(2018修正)
答:
获得
城市供水
特许经营权的企业,在特许经营范围和期限内,应当依据城市供水工程年度建设计划建设城市供水工程。在公共自来水管道无法供水的偏远地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设专门的供水设施保障居民使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自来水。第十一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对供水水压要求超过规定的
公共供水水压
标准...
排水备案资料供排水备案
答:
县水利、环保、财政、规划、公安、国土、交通、质量技术监督、物价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城市供排水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
城市供水
,是指
城市公共供水
和二次供水。??? 城市公共供水,是指城市供水企业以公共供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向单位和居民提供生活、生产和其他各项建设用水。??? 二次供水,是指...
广州市
供水
用水条例
答:
第十条 建设项目配建供水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地方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设置集中转压、供水管道、消火栓等设施。供水设施应当与建筑物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交付使用。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对水压要求超过
城市供水水压
标准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配套建设二次供水...
包头市
供水
条例
答:
第十一条 建设项目实施时,应当配套建设公共输(配)水主干管线及相关设施。新建、改建、扩建公共输(配)水主干管线及相关设施,应当符合供水专项规划及年度建设计划,经市、旗县区供水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后,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履行相关手续。第十二条 在
城镇公共供水
能够提供用水的区域范围内,用水单位...
昆明市
城市供水
用水管理条例(2021)
答:
第十三条
城市供水
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设置供水管网测压点,做好
水压
监测,保障供水管网
压力
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城市供水单位应当保持安全、连续、稳定供水,不得擅自停水。因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确需停止供水时,城市供水单位应当报经城市供水用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提前24小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供水设施...
2019年广州市
城市供水
用水条例全文
答:
城市供水
设施的在用管道、配件因老化等原因致使供水水质、
水压
不符合标准的,
城市自来水供水
企业和自建供水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以下统称为供水企业)应当及时更换。所需费用由设施所有权人承担。 第八条城市供水设施建设工程应当按照消防规范配置消火栓,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城市公共
消火栓的安装、...
济南市
城市供水
条例
答:
城市供水
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供水专项规划和用水需求,制定城市供水设施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第七条 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应当配套建设城市供水设施,适应供用水需求。因建筑物高度或者地理位置对
水压
、水量要求超过直接供水条件的,应当配套建设二次供水设施。第八条 城市供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
城市供水
条例》办法的第四章 城市供水经营
答:
城市供水
行政主管部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供水水质进行监督、检查。第十七条 城市供水企业应当在供水输配管网上设立
供水水压
测压点,做好水压监测工作,确保供水水压符合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标准。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供水水压进行监督、检查。第十八条 城市供水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供水水压标准保持不...
武汉市
城市供水
用水条例(2010修正)
答:
第八条 新建、扩建、改建城市建筑的,应按
城市供水
发展规划的要求设置集中转压、供水管道、消火栓等配套设施,其高度超过国家规定的
水压
标准时,应当设置转压站、蓄水池等二次供水设施。供水配套设施的设计、施工、投产应与主体建设工程同时进行。第九条 城市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需要增加用水的,其...
南昌市
城市供水
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2009修订)
答:
第十一条
城市供水
和节约用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城市供水项目竣工验收。城市供水项目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第十二条 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程项目,应当配套建设节约用水设施;对
供水水压
要求超过规定的供水水压标准的,还应当配套建设二次供水设施。节约用水设施和二次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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