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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建筑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
建筑
行业
企业所得税
怎么征收
答:
计算如下:应纳所得税=开发票金额*9%*25%。
建筑企业
的所得税征收和其他企业类似,一般分为核定征收和查账征收两种,核定征收大多数是按收入的比例进行核定,查账征收则按企业的利润进行征收,不过对于建筑企业而言,有时候外地的工程,需要去
外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异地
工程要
预缴
2%的
企业所得税
吗
答:
是只设跨地区项目部的建筑企业需要
预缴
0.2%的企业所得税,不是2%。根据国税函[2010]156号《关于跨地区经营
建筑企业所得税
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文件第三条规定: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
建筑
工程
异地预缴
了
企业所得税
,季度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已就地预缴的企业...
答:
自2021年1季度开始,
建筑企业
总机构纳税人到
异地
经营按照规范预缴了企业所得税的,其在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 类)》(A200000)第15行“特定业务预缴(征)所得税额”栏将自动带出从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获取的本期已
预缴企业所得税
税款...
异地
工程项目
预缴
的
所得税
如何处理
答:
异地
工程项目预缴的所得税如何处理1、根据国税函〔2010〕156号的规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经营的
建筑企业
应按实际经营收入的0.2%在项目所在地
预缴企业所得税
,目前从实务看,一般是随增值税一起预缴,绝大多数地区是全额预缴,少数地区允许扣除分包款之后差额预缴.正确的做法应当是全额,因为...
异地
工程要
预缴企业所得税
吗
答:
一般需要的。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
建筑企业所得税
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
税企业所得税
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的规定。
异地
工程
预缴
2%
企业所得税
,2%交在工程所在地吗
答:
根据国税函[2010]156号《关于跨地区经营
建筑企业所得税
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文件第三条规定: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预缴
。
建筑
安装
企业预交所得税
如何写会计分录?
答: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季度或月度预缴 根据季度或者月度实际预缴的
企业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此笔分录只能由建筑单位总机构或者二级分支机构编制。3、年度汇算清缴 根据税法计算的年度应纳所得税额: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建筑业外地预缴
...
异地
工程
企业所得税
怎样缴纳
答:
建筑企业
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
企业所得税
,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跨地区项目部
预缴税
款: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
建筑业
简易计
税异地预缴
本地如何申报?
答:
众所周知,建筑服务业增值税的计算方法分为一般计税和简易计税。从年4月1日起,简易计税按3%的税率计算,一般税按9%的税率计算。那么
建筑业
简易计
税异地预缴
时本地如何申报?建筑业简易计税异地预缴本地申报的方法1、先填写一张预缴情况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填写《附列资料(四)...
建筑
行业跨省
企业所得税
是否要
预缴
答:
2008]28号文件规定的办法
预缴企业所得税
。三、
建筑企业
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你可对照上述文件查一下,你的业务属于那种情况,再按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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