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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
国有土地使用权
征收如何
补偿
答:
“有偿”
收回土地使用权
时应退还剩余年限的土地使用费既土地出让金。5.按照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
赔偿
。土地使用权在使用中因为各种市场因素的影响,土地使用权可能增值,也有可能贬值。《
国有土地
上房屋与征收
补偿
条例》规定,拆迁城市房屋时按照拆迁时点的房地产市场价格进行评估给予补偿。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
标准规定是怎样的
答: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
标准规定是应当按照土地原用途进行补偿,足额支付
土地补偿
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并安排被征地人群的社会保障费用;如征收的土地是耕地,则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
提前
收回土地使用权
的情况有哪些?
答:
在旧城改造中,既有公 共利益的需要,也有商业开发的需要,所以有时很难界定
政府
的收回行为是否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 二、政府提前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
的法律规定 目前,我国对提前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补偿还没有统一的规定,没有对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征收建立单独的补偿制度,...
政府
回收企业
土地
怎么处理
答:
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四)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五)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依照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
补偿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
闲置
土地收回补偿
答:
法律客观:《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
政府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 (一)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以及其他公共利益需要,确需
使用土地
的; (二)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
收回
划拨
土地使用权
的规定
答:
补偿
的法律法规依据是:《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城镇
国有 土地使用权
出让 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二条。已成立土地储备机构的地方,
收回
土地使用权工作可以由土地储备机构具体实施;未建立土地储备机构的,可以由市、县人民
政府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协商解决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补偿问题。土地...
划拨
土地
被国家征用后怎样
补偿
原房主?
答:
国有
划拨土地被征收后,权利人可以获得的
补偿
包括三种,具体为: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法律分析1、
土地使用权
行政划拨是由
政府
部门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2、以划拨方式...
土地使用权收回
的类型及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
有偿收回的法律依据: 1、《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有关人民
政府土地
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为公共利益需要
使用土地
的;(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依照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的...
土地
出让后
政府
什么情况可以
收回
答:
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三)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四)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依照前款第(一)项的规定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
补偿
。二、土地出让范围是怎样的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负责人指出,以下六...
征收土地五年未用的
土地有补偿
吗?
答:
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
国有
建设
用地
,也可以认定为闲置
土地
。综上所述,
政府
进行征收工作时会调查其土地实际的使用者情况并且计算
补偿
金额,如果是面对五年都没有人使用的土地时就会将其认定为是闲置土地,此时因为早已被剥夺了
使用权
的公民就没有理由向政府再索要征收所能得到的对等补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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