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服务类项目超200万必须
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公开招标,又叫竞争性招标,即由招标人在报刊、电子网络或其它媒体上刊登招标公告,吸引众多企业单位参加投标竞争,招标人从中择优选择中标单位的
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招标投标法规定是200万以上需要公开招标。
建设单位作为“招标人”办理招标应具备下列条件:
1、是法人,依法成立的其它组织;
2、有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经济、技术管理人员;
3、有组织编制
招标文件的能力;
4、有审查投标单位资质的能力;
6、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
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采用公开招标的,招标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向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出售招标文件,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不得以地区或者部门不同等借口违法限制任何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公开招标须采取公告的方式,向社会公众明示其招标要求,使尽量多的潜在投标商获取招标信息,前来投标,从而保证公开招标的公开性。
公开招标流程如下:
1、受理申请表;
2、确定采购方式;
3、编制招标文件;
4、招标办审核招标文件,采购人对招标文件进行确认;
5、发布招标公告;
6、投标报名,
资格预审,发售招标文件;
7、组织答疑,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补遗发布变更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