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重庆主城低保户为什么每月只领取210元的低保其他都比我高是怎么回事?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1-12-22
2011年10月1日起重庆调整低保标准。具体如下:
依照市政府出台的文件,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万盛区、双桥区、渝北区、巴南区11个区及北部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2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70元(每人每年2040元);城市“三无”人员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90元;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50元(每人每年3000元)。
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长寿区、綦江县、潼南县、铜梁县、大足县、荣昌县、璧山县13个区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05元(此前为26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60元(每人每年1920元);城市“三无”人员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70元;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40元(每人每年2880元)。
南川区、梁平县、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武隆县、忠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16个区县(自治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90元(此前为24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50元(每人每年1800元);城市“三无”人员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55元;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30元(每人每年2760元)。

您对照一下,看看属于哪一档。另外,您有其他收入来源吗?低保是补差,也就是说如果低保标准是每月320元,您有收入100元的话,则每月只能领取320-100=220元,而不是320元。
我不知道您的情况,具体建议您咨询当地的救助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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