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从事纸箱厂载箭工作手指被刀割了个很深的口子,单位没有给我买工伤保险当时单位帮我用别人的名字说...

本人从事纸箱厂载箭工作手指被刀割了个很深的口子,单位没有给我买工伤保险当时单位帮我用别人的名字说药费好报当时药费合计用二千多我垫付六百多元他说有发票就好报,可是现在才对我讲你那药费不好报,我问他为什么他没有回答我,我想问一下我垫付药费单位报得了吗总规我是属工伤

第1个回答  2012-02-22
投诉不是很好使的
你可以事先通知企业我要去法院告你,以施加压力。
设计劳动保护方面的法院诉讼,只需要10元每次的费用,成本很低的
第2个回答  2012-02-11
属于工伤,协商不成,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
参考 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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