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长儿子喝醉酒无顾闯进我家砸家具,还将我打伤,我报警后,派出所民警到现场没有对证人做任何笔录,叫我去医院住院,第二天上午证人和我都糟到危胁,下午有一个民警到医院用纸和笔给我做的笔录,直到现在都没有给证人做笔录,我在住院期间医药费是8457元,误工费火食费等一共2890元,出院后派出所叫双方调解,对方先是不承认打过我,到后来只愿意承担3000元的医药费,我不同意,派出所就让去法院解决,我想咨询一下派出所这样办案合法吗?我想找个说理的地方,又不知道去哪,麻烦你们帮帮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