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仓的人口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12

1953年,通过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查得本县总户数为75651户,总人口361772人,在短短的三年时间内,全县人口净增30211人,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人口过快增长的现实问题。宝鸡县属农业县,经济发展缓慢,信息闭塞,居民观念不新,加之对人口过快增长与国民经济发展造成新的矛盾认识不足,盲目认为人口多是搞好社会主义建设的一大优势,因此计划生育在建国初期未被提上相应的议事日程,致使人口仍处于盲目增长状态。
宝鸡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发展大致经历了5个阶段,即起步阶段、全面推行并取得突出成就阶段、艰苦爬坡和走出困境阶段、健康发展阶段、稳定低生育水平阶段。
(一)起步阶段(1962—1970年):
三年经济困难和自然灾害时期过后,随着国民经济艰难恢复,城乡居民生活初步改善,结婚生育人数大幅度上升。在“人多力量大”的政策鼓励下,补偿性生育高峰不期而来,人口出生率直线上升。1963年,本县出现了第二次人口生育高峰,是年下半年,本县成立了九人组成的“计划生育指导委员会”,先后培训了计划生育骨干,开展了宣传教育工作。1964年,县人委决定在川塬12个公社成立计划生育委员会,生产队成立计划生育小组,控制人口过快增长,标志着计划生育在宝鸡县逐步开展。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计生机构瘫痪,此期受极左思潮影响,本县计划生育工作被迫中断,人口出生处于放任自流状态,1966年—1971年的六年中,净增70796人,年均净增人口11800人。1971年当年出生人口18250人,出生率高达33.1‰。其后12年人口出生率一直居高不下,对后来开展计划生育工作带来巨大影响。
(二)全面推行并取得突出成就阶段(1971—1979年):
1971年7月8日国务院下发[1971]51号文件,作出人口控制规划,要求在“四五”期间将农村人口自然增长率降到15‰以下,并提出“一个不少、两个正好、三个多了”的生育政策。1973年,国务院成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国实行免费发放避孕药具,在全国计划工作会上,人口增长指标被首次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国务院[1973]88号文件要求各级迅速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机构。 1973年2月,县革委会按照指示,成立了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革委会主任冯俊华担任。1974—1978年工作主要转入落实“晚、稀、少”政策。此期由于政策正确,组织机构健全,宣传教育广泛深入,技术指导服务上门,群众积极参与,全县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从解放以来持续走高的人口增势开始出现下降趋势,人口出生率由1972年的30.76‰下降到1978年17.49‰。
(三)艰苦爬坡和走出困境阶段(1979—1990年):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计划生育事业发生了巨大变化。1980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1981年3月正式成立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1982年党的十二大把实行计划生育确立为基本国策,并写入了新修改的《宪法》。省市政府正式把控制人口列入各级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县乡建立人口承包责任制,做到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时规划、同步实施、同样考核、同等奖罚。县上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乡镇认真贯彻“三为主”工作方针,狠抓三支队伍建设,广泛开展了计划生育宣传月活动和“创三无”活动,建立了“一卡六册”的登记制度,全县通过扎实开展计划生育“六清两落实”活动,计划生育工作秩序得到了有效整顿。一孩夫妇由1979年的10822对增加至1983年的32235对,领取独生子女证人数由1979年的1403人增加至1983年13536人,全县计划生育率由1979年的64.6%上升为1990年的88.8%。
(四)健康发展阶段(1991—2000年)
1991年,中共中央作出了《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决定》,并每年召开一次计划生育工作座谈会。全县上下进一步加强了对计生工作领导,各级始终把落实人口控制目标放在首位,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各级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一班人齐抓共管和“一票否决”的“三个一”管理机制。1994年开始推广汉中经验,开展创建计划生育“三为主”活动,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发展壮大队伍、逐步完善计生政策、整顿生育秩序,继续健全计生工作制度。1997年底,本县通过省上“三为主”县验收。计划生育工作基本走上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计划生育整体工作水平不断提高,人口自然增长率连续下降,2000年,全县人口出生率为6.73‰,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68‰,计划生育率达到99.14%,节育措施落实及时率和重点对象“三查”率基本达到要求,计生工作形成稳定良好的工作格局。
(五)稳定低生育水平阶段(2001年——2010年)
200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提出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是年本县启动创建省级计划生育综合服务县活动,县委、县政府下发了《创建计划生育综合服务县实施意见》,管理与服务并重,推动工作再上新台阶。创建活动分步实施,整体推进,分三批创建计划生育综合服务优秀乡镇。为了力促创建工作,县上组织21乡镇党委书记赴江苏、山东考察计生工作,召开创建计划生育综合服务优秀乡镇工作现场会,加大对创建工作的投入,2002年底,全县36个乡镇均创建达标。2003年6月,省委、省政府命名本县为计划生育综合服务县。
开展计划生育综合改革,不断完善管理和服务机制。2001年,县政府出台《宝鸡县计划生育社会保障制度》,兑现落实对计生户的优待优惠政策,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初步建立。2003年3月,在全县推行计划生育合同管理制度,各乡镇结合实际,抓点带面,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推进了计划生育法制化进程。2004年区计生局分别在县功、周原、钓渭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试点。是年,区委、区政府出台《计划生育工作“三线”考核办法》和《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实施意见》,在全省首家建立了计划生育公益金制度。2005年4月,区计生局在磻溪镇召开“加强二胎生育管理与服务,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现场会,推广了磻溪镇的典型经验。是年,全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开始建立,以奖励少生代替处罚多生,引导更多农民少生快富,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转变的质的飞跃。2006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标志着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进入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新阶段。2007年,启动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创建活动。2008年,陈仓区从“积极培育典型、抓好典型带动,争创工作亮点”的思路出发,把创建计划生育示范镇示范村作为带动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上台阶、上水平的有效手段之一,采取有力措施,狠抓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为2010年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