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继孩子如何上户口?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1-01
问题一:亲戚家的孩子过继给别人怎么上户口 我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必须附合收养条件,即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三十周岁。
第十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 *** 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第十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即凭民政部门收养关系证明即可到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

问题二:过继孩子能不能登户口 根据收养法你们条件是不可以过继孩子的,所以孩子也上不了户口.
不过,很多地方在这种事可以走私人渠道!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问题三:子女过继手续有哪些?过继后户口怎么办? 但这是民间说法,法律上一般称之为收养,那么什么是子女过继?子女过继手续有哪些?子女过继怎么办呢? 一、关于子女过继问题,什么是子女过继? 什么是子女过继?子女过继是一种民间说法,法律上可称之为继子女或养子女。关于过继子女与过继父母的关系、过继子女与亲生父母的关系等问题,我国现行《婚姻法》、《继承法》都等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常发生过继子女与亲生子女之间的继承纠纷,故有必要对过继子女的法律地位作出合理的界定。过继子女的法律地位应依据过继子女与过继父母双方之间是否存在扶养关系、过继发生的时间以及过继时的约定来确定。 关于过继子女和过继父母的关系,如果过继发生在《收养法》之前,且双方存在扶养关系,则过继子女与过继父母的关系适用婚姻法中的父母子女关系,双方互有继承权,过继子女对过继父母应当尽赡养义务;虽然过继发生在《收养法》之前,但双方不存在扶养关系的,双方不得适用婚姻法中的父母子女关系,互不存在父母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 如果过继发生在《收养法》之后,且未理收养登记的,则不论双方是否存在扶养关系,均不得适用婚姻法中的父母子女关系,双方互不存在父母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从上可知,有效的子女过继视为合法的事实收养。 二、子女过继手续有哪些?怎么办? 子女过继手续有哪些?怎么办?上面说到,有效的子女过继视为合法的事实收养。所以,下面参照我国《收养法》的相关规定,领养或收养孩子遵从以下规定办理子女过继的手续就可以了,具体情况可咨询当地民政局或专业婚姻家庭律师。 (一)子女过继,收养子女的收养登记机关。 《收养法》第十五条规定,收养登记机关是县以上人民 *** 民政部门。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县级以上人民 *** 民政部门登记;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 *** 民政部门。 (二)子女过继,收养登记的步骤 1.子女过继,收养人的申请书 收养人需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书,收养书、申请书的具体内容应写明收养的目的,对被收养人人格、人身等各方面合法权益的保证及其他事项。 2. 子女过继,收养人应提供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2)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等能力的证明; 根据被收养人的不同情况,还需提供下列材料: (1)收养的是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还需提供社会福利机构同意收养的证明; (2)收养弃婴和儿童,须出具主管部门查找不到其亲生父母的证明; (3)收养残疾儿童的,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残疾状况证明书。 3. 子女过继,收养审查 收养登记机关对收养人提出的申请和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准予登记。 4. 子女过继,收养登记 对经审查合格的收养人发给《收养证》,自收养登记之日起收养关系成立。经法定收养登记程序的收养关系,受法律保护。 另外,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收养法第四条第三项(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第五条第三项(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第九条(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三、养人和被收养人户口不在一地,应在哪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手续? 应当是到被收养人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准迁证》然后凭《户口准迁证》到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到收养人户籍所在地落户口。 四、过继后孩子的户口怎样解决,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主要是民政局签发的收养手续了,还有收养关系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等。 综上所述,子女过继如果是,有效的过继视为合法的事实收养,无效的过继则难以......>>

问题四:小孩过继户口怎么办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该项只有办理收养手续的,才能申报户口,具体手续及需要的证件、资料,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带上当事人(收 养 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已婚的带上结婚证等资料,去当地的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2、再凭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登记证明,及上述资料,去当事人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3、具体事先咨询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规定:
第十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问题五:小叔子的孩子过继给我们.怎么上户 一、根据《人口计划生育法》规定,自己的子女,不管你是过继、送人、还是委托他人代养,都被认定为自己的子女。

二、如果你的这个孩子为第二个,那么,你肯定拿不到上述所指的第二胎指标,因为即使你送给你表哥,要申请就会成为第三孩, *** 是不会批的,生了,就会认定为超生。
三、如果你的这个小孩子是第一胎,那么,根据你所在省的政策来定,如果允许,则可以申请。

问题六:孩子过继户口问题请教一下 您好,不可以办理迁户的,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的

问题七:孩子过继给弟弟了我们户口本上怎么下户口 你们在村委写证明,
你们两方家庭到公安局去办理就可以了。

问题八:外地过继子女在成都怎么上户 没时间回答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