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规范,施工规范,验收规范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1-05-29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是根据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简称中建总公司)《关于启动(中建总公司施工工艺标准)编制工作的通知》中建科字[2002]389号,由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质量管理部门会同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等单位共同编制完成。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一本书籍,主编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
3、《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总结了多年建筑地面工程材料、施工的经验,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方针,进行全面修改,先后参加部规范研究会、协调会议,八易其稿,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作了反复修改,最后召开审查会议定稿上报。
4、《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是2002年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的图书,内容涉及建筑给水排水,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5、《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是浙江省建设厅主编的关于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本规范是含有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标准。是以保证工程安全、使用功能、人体健康、环境效益和公众利益为重点,对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作出控制和验收的规定。同时也适当地规定了少许外观质量要求的条款。
第2个回答  2022-07-25
土建验收规范及标准:1、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根据《建筑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建筑法》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陈雷律师

合同-债务-婚姻

王金虎律师

民商事诉讼

济南律师苑学宁

投资、土地拆迁

上海王明磊律师

刑辩-离婚-拆迁

广东邹海燕律师

民商事、债权债务

广东朱俊凯律师

婚姻-借贷-房产

重庆郭田律师

劳动-房产-合同

苏州汤芳芳律师

婚姻-交通-劳动

    官方电话在线客服官方服务
      官方网站在线咨询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