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古文中的一个字的解释

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请问“并自为其名”中的“为”的解释,这个“为”是第四声!

第1个回答  2011-09-02
并自为其名:而且自己为他写的诗起了(题写)个名字。
名:动词用;
为:介词;给....
其:代词,指他自己写的诗
第2个回答  2011-09-01
“并自为其名”的翻译是: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
那“为”就是动词“提上”的意思喽~~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