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科贷款了专升本后怎么继续贷款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5-17

大学生助学贷款怎么续贷?


大学生助学贷款续贷和申请助学贷款流程一样,为一年一贷。
一、申请助学贷款流程
1、学生持申请表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签字并加盖公章
2、学生持申请表和符合贷款条件要求的有效的贫困证和其他证明原件复印件到资助中心现场确认,并签订合同(贷款资格将由区资助中心进行审查)
3、学生持贷款合同和贷款证明到学校办理回执,并将回执(一式两份)寄回当地资助中心
二、申请助学贷款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的中国国籍的自然人
2、具有正当的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申请教育助学贷款的学生除外),能保证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3、在贷款银行开立储蓄存款户,并存入不少于消费总额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及预期要发生的抵押登记费、公证费、保险费等费用
4、能为个人消费贷款提供银行认可的有效的担保措施
5、贷款用途符合指定的范围
扩展资料:
申请助学贷款材料
1、借款人如实填写的中国农业银行个人消费贷款申请表
2、由所在学校提供的有效证件
3、财产共有人的个人收入证明
4、以抵押、质押或第三方保证(保险公司除外)形式进行担保的,应提交抵押物、质押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抵押物所有权或使用权证书、估价、保险文件,质物权利凭证,保证人同意保证的文件
5、以向保险公司投保形式进行还款担保的,应提交保险公司同意为其办理分期偿还消费贷款保险的书面承诺
6、已在贷款银行存入不少于学杂费总额规定比例的款项、公证费、有关保险费等存款凭证
7、委托贷款银行划款授权书,其内容应当规定贷款银行与借款人签订的贷款合同生效后,贷款银行可直接从借款人存款帐户划转资金给指定收款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助学贷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大学生助学贷款

大学生助学贷款续贷流程


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流程如下:
1、首先进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再提出续贷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按系统提示上传续贷材料。
3、携带以下申贷材料,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手续。
(1)办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2)《申请表》原件。
注意事项:若共同借款人发生变化,需要先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共同借款人变更手续,才能进行续贷申请。
4、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请高校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参考资料: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贷款申请指南

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流程


很多朋友在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后,第二年不知道如何续贷。今天给大家介绍一下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续贷流程。
1.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选择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点击进入,输入身份证号和密码进入系统;
2.选择贷款申请,在弹出的对话框中点击增加按钮;
3.在弹出的对话框中填写申请信息,然后点击提交。
4.点击下面的出口申请表,打印两份;
5.携带申请表、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上一年度借款合同到当地资助中心。
注意事项:
1.有的地方办理贷款需要学校出具证明。建议联系当地助学金中心,确定学校是否需要开具证明。
2.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都不需要到生源地办理助学贷款展期,只有一方可以去。

生源地助学贷款第二年续贷怎么办理


生源地助学贷款第二年续贷形式主要分为两种,具体流程如下:
(1)现场办理
1)登录国家助学贷款官方网站平台,输入账户信息(身份证号码+密码),点击“资料修改”,按照相关提示进行“申请贷款”,打印。
2)学生本人或共同借款人中的一方,携带身份证原件、纸质版申请表、《助学贷款学生信息登记表》,以及第三方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到当地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资助中心进行信息确认,完成相关资料审核,最后签订合同。
3)开学后,将开办出的《受理证明》交付老师,并提醒老师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网上录入电子回执。
(2)网上远程受理
相比较现场办理续贷流程而言,网上远程受理形式就显得更为便捷,只需三五分钟即可完成续贷办理,没有地点限制,办理时间相对而言也更为自由。如果你不是大一新生,首推远程受理模式进行续贷生源地助学贷款。值得注意的是,网上远程受理只适用于续贷,并且必须是学生本人进行相关操作,不能由共同借款人进行代办。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预先在手机中安装好“支付宝”软件,自备电脑一台,保证周围光源环境较好,网速通畅。
2)登录系统进行个人信息的资料完善,之后提交续贷申请,选择“线上签订合同”,按照相关提示完成操作,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确定。
3)打开支付宝扫描系统弹出的身份证认证二维码,认证成功即完成办理。
4)返回系统进行办理结果检查,提示受理成功后,将信息提交到生源地办理资助中心。资助中心将会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将回执验证信息通过短信的形式发送给学生本人。收到短信后,学生自行登录系统下载打印《贷款合同》和《受理证明》。
4)开学后,将《受理证明》交付老师,并提醒老师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网上录入电子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