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假的休法?

2020年3月入职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hr告知年假是要在该公司工作满一年后才能享受。问题如下:1. 如遵守该规定,我2020年的年假哪里去了?是不是可以要求发薪代休?2. 关于年假的认定需提供社保证明,证明有XX年的工作经历,这项是否涉嫌侵犯隐私?

第1个回答  2021-12-06
所有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都能享受到带薪年休假(下称年休假)。其中,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第2个回答  2021-12-06
那就四十你自己跟领导个
第3个回答  2021-12-07
根据相关规定,年休假,第一种,是刚刚参加工作的,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第二种,是之前已经有一定的工作年限,然后更换工作到新公司的,即使前后单位不一样,只要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只要你能证明新旧工作之间存在连续性,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凡职工连续工作满十二个月以上,新进用人单位后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新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一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新员工在新单位休年假的计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三百六十五天乘以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其中折算后不足一整天部分的零点八天按规定不享受年休假,其当年度实际享受年休假天数为七天;年休假是需要用人单位安排的,要看公司的规定。
若公司没有安排员工休完年休假,应该按每日支付三倍工资。年休假条例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一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