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根签证一般分为入境和过境两类:
入境签证有一次入境和多次入境两种。签证持有者分别可一次连续停留3个月或每半年多次累计不超过90天。
过境签证是指取得前往国家(地区)的入境签证后,搭乘交通工具时,途经第三国家(地区)的签证。一般有一次过境签证、两次过境签证这两种情况,如有特殊情况可颁发多次过境签。每次过境时间一般为3天,最长为不超过5天时间。
申根也有分直接申根跟间接申根两种:
1.直接申根
到这25个申根国(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波兰、捷克、匈牙利、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马耳他和瑞士),只要是申请以短期停留为目的而得到的签证,都属于多次出入的申根签证。3个月以内(不包含3个月)都算是短期。通常情况下从哪个国家入境或者在哪个国家停留时间最长,就向哪个国家的使馆申请申根签证。如果不是去一个国家,同时还要去好几个申根国,那么就在申请申根签证的同时递给所要去的这些申根国的邀请信,使馆会根据申请者在这些国家所需停留的时间,给予相应的可停留天数。申请者可以在签证有效期内(允许停留时间),在这25个国家中任意穿梭往返。例如,虽然你在法国使馆申请并得到申根签证,但你第一个入境国可以不是法国,你可以选择这25个国家中任何一个国家入境和停留。
2.间接申根
间接申根是指过去那种只对某一个国家入境有效的签证。到这25个申根国,只要申请者申请长期居住而得到的签证,都是属于这种。3个月以后(包括3个月)都算长期。长期D类签证都不直接给申根签证,申请到哪个国家的签证,就只能从颁发签证国入境,而到了那个国家后的一周左右办理这个国家的长期居住手续,凭这个国家的长期居住卡即可在申根国自由出入,享受申根待遇。
申根签证分为入境和过境两类。
1)入境签证有一次入境和多次入境两种。签证持有者分别可一次连续停留90天或每半年多次累计不超过3个月。如需长期停留,可向某一成员国申请只在该国使用的国别签证;
2)过境签证指过境前往协定国以外国家的签证.一般有一次、两次两种、特殊情况下可颁发多次过境签。每次过境时间一般为3天,最长为5天; 就是过去那种只对某一个国家入境有效的签证。到这25个申根国,凡是申请长期居住而得到了签证,都属这种。3个月以后(包括3个月)都算长期。长期D类签证都不直接给申根签证,申请到哪个国家的签证,就只能从颁发签证国入境,而到了那个国家后的一周左右时间内办理这个国家的长期居住手续,然后凭这个国家的长期居住卡即可在申根国自由出入,享受申根待遇。
C类(TypeC):最常见的短期申根签证,允许有效期内一次、两次或多次入境。
D类(TypeD):此类签证原则上只允许进入签证中注明的国家,但是也会允许在必要情况下于入境之前从另一个申根国家(于5日之内)过境。
D+C类(TypeD+C):此类签证结合了C类和D类的基本特征,一方面属于单个国家的签证,同时也可以进入其它申根国家。
B类(TypeB):过境签证。
是否一定要从签发签证的国家进入/离开申根范围?可以只去其它申根国家而不去签发签证的国家吗?持一个申根国家签发的申根签证,原则上可以在任意一个申根国家出入境。实际行程中不去签发签证的国家原则上没有问题,因为申请签证时提交的行程一般情况下不具约束力,但不排除再次向该国申请申根签证时由此可能产生麻烦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