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手机生产企业,2019年12月,甲公司以其生产的每台成本为3 000元的手机作为春节福利发放给本企业150名一线职工。该型号的手机市场售价为每台5 000元,甲公司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甲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1)认定福利费用时;(2)确认相关收入时;(3)结转成本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