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网上专业人士:
小弟在香港注册了一家香港离岸公司做汽车配件的进出口贸易,但是实际人在大陆办公和收发货物,并且在大陆也有小弟自己名下注册的大陆的有限公司和实体办公地点.
现在因为香港离岸公司的产品宣传册和网站上使用了别人汽车配件知名厂家的产品图片与商标,并且被他们掌握了我用他们的商标扩大自己的知名度,而且还销售他们的产品。所以那家国外的企业要告我侵犯他的知识产权并赔偿100万港币,而且那家国外企业在香港和大陆都有工厂和公司,那么请问高手:
1-如果他起诉我香港离岸公司的话,那么跟我大陆的公司是否会有关联?
2-如果他起诉我香港公司的话,我败诉了。而我香港有限公司的注册的资本是5万港币,而香港离岸账户上有10万港币的存款,那么银行是否会冻结我的账户,如果冻结我的账户的话,那么我是最多只赔偿5万港币的注册资金还是账户上的10万全部要赔偿啊。 或者说我还要用私人财产赔偿另外不够的90万呢?
3-如果我败诉了,需要私人财产赔偿的话,那么我在香港没有资产,那是否需要用大陆的公司或房产去赔偿,因为香港公司注册法人和大陆公司的注册法人以及我住的房子的所有人全部都是我自己的身份证。
如果有专业人士看到这条询问,烦请浪费您一点宝贵的时间帮帮小弟回答一下,谢谢。
小弟只不过做正当的内贸和外贸生意赚点差价混饭吃,而大公司说我们宣传册和网站上出现它们的产品还使用它们的商标,要告小弟,还说我们没有它们的授权不能销售他们的产品,所以我们是严重的侵犯他们的只是产权,我目前 百度的财富值只有15,请高手不要嫌少,如果回答的对我有帮组,我会努力去多赚点财富值过来过后补充奖励给你的,小弟在这里跪谢了,谢谢大家帮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