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某小学一年级的新老师,兼做班主任。由于教学经验不足,班上纪律管得不好,某天对一学生家长无意说了句气话(绝对是无意的,以致我说了有否说那句话都不记得),那家长就一直抓住这句话向校长投诉,并要求他的小孩换班。校长便找我谈话,要求我在一个礼拜之内必须把班上的纪律有一个突破,否则就要我走。但一个礼拜过去了,我用尽全力也无法把班上的纪律有一个突破,学校便要求我走了。请问这样辞退我合法吗?合同上要求是有重大过失才能辞退我的,而且它也没有一个正式的解聘文件。我不接受它的辞退可以吗?要是他硬是把我辞退了,请问我能有什么补偿,比如多一个月工资之类的。下面是我跟该学校签订的合同,请各位帮我看一看我该怎么办?
××××小学(为甲方)由于学校发展的需要,面向社会招考合同制教师。为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以下合同:
一、 甲方的权利、义务
1、 有权安排乙方的教育教学工作及其他工作,并要求乙方达到甲方提出的各项工作标准。如乙方的职责、德能标准、绩效标准等。
2、 有权监督、检查、考评乙方的工作和业绩,对成绩突出的给予奖励。
3、 甲方为乙方提供培训学习机会,五年为一周期,合同期未满或未经学校同意,乙方擅自离职,甲方有权追回所支付培训费。
4、 给乙方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工资及待遇。其中基本工资按现行公办教师相应职称的工资,享受甲方向公办教师提供的福利待遇。
二、 乙方的权利、义务
1、 遵守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做到为人师表。
2、 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3、 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育教学效果,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保质保量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4、 享受甲方相应职称公办教师的基本工资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各种福利待遇(不包括区财政划拨的资金、退休工资和其他政府奖励性福利待遇)。
三、 聘期
聘期为一年,从2007年8月25日至2008年7月15日止。
四、 其他事项
1、 乙方聘任期满后,甲方仍须聘请教师,且乙方在聘任期间,经甲方考评能达到工作要求,又符合聘请教师的条件,乙方享有优先聘请的权利。
2、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将乙方解聘:
① 学年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
② 不服从分工或组织安排的。
③ 连续旷工3天或学期累计超过1周(7天)的
④ 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学校造成极坏影响的。
⑤ 盗窃、赌博、营私、舞弊、搞色情活动,情节严重但未构成刑事处分的。
⑥ 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和学校规章制度,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
⑦ 违反计划生育的。
⑧ 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3、 如乙方由于个人原因提出终止合同,需在寒暑假前两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能终止合同。为防止乙方中途违约,甲方在乙方每学期的期末补贴中预留一半在学校财务帐上,待合同期满,甲方同意终止合同才发放,否则不予发放。
4、 乙方属甲方聘请的教师,甲方不负责将乙方的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调入甲方。
5、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这是一间私立学校。另外,申请劳动仲裁要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