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实习协议我可以毁约吗?

其中有这个约定:实习期间表现良好的学生毕业后我公司这届录用,如实习期超过三个月不再需要三个月试用期,实习学生在公司认可其表现的情况下不准拒绝录用,不准中途无正当理由终止实习,我公司在学生符合录用要求时不准拒绝录用否则均按违约金2700元支付对方违约费用,我公司不负责毕业学生户口问题!!这样的实习协议我可以毁约吗?需要支付违约金吗?而且之前签的时候我的那个三方协议被压在他那边!我可以要回吗?要是他执意不给我该怎么办!!!谢谢

第1个回答  2011-12-30
如果协议只有这么点内容的话可以毁。因为没有明确规定个人与公司必须承担的义务。即没有明确说明你必须干下去或者不准辞职之类的话。
建议首先向公司表明意向,如不能解决,可以到当地居委会和调解委员会或者劳动社保机构咨询。
第2个回答  2011-12-30
如果我是你实习单位人事管理的,你说要终止实习协议,我会立马同意的。
你看看你提的这个问题,自己能看懂么?追问

这个是实习协议上面写的一项关于违约金的条约吧!我的问题就是:我能不能在不交违约金的情况下取回我的三方协议(这个三方协议是我之前签公司自己拟定的实习协议时候压在那边的并没有签)抱歉问题有点模糊!

追答

既然协议根本就没有签,何来违约金哦。
既然是实习期内,想走时很容易的。从法律上来说,试用期员工,只需要提前三天提出辞职就可以了,何况实习期。还要想用歪点子的话,你就在实习期不认真实习即可,那不就说明实习期不合格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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