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是一家刚成立的公司,对于医社保操作不熟悉,原先有两名员工,为他们在医社保申请增员之后就产生了医社保费用,卡也还没办理,做了几天之后又不做了,当时公司在地税网上操作还未开通,因此没及时申请减员,网上操作最近才拿到,但是已经产生了三个月的医社保费用,请问我可以申请减免这一部分的费用吗?
那三个月的医社保还没交的,因为是自己人 所以也不好意思让他们去交这个钱,关于地税那边 我可以提供劳动合同终止,之后这三个月可以申请不交 或者 交了之后申请退保吗?退保的话可以全额退吗?还是只能退自己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