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断未退休年龄人员在学校打更突发脑出血算工伤吗?学校应如何赔偿?

一位老人属辽河油田买断职工,今年58岁。买断后在一所中学打更,至今八年多,但未同学校签属劳动合同。今年七月三日早四点在值班中突发脑出血,现住院快两个月。这所学校以前是归辽河油田管辖的,现在统一归盘锦市教委管理了。请问这种情况,学校应付老人责任吧?应付多大的比例?谢谢律师!在这所学校打更八年多,2010年前一直是全天在学校值班,吃饭在学校自己做;还要负责学校的厕所打扫卫生。今年学校招了保安,白天保安值班,但保安吃饭时间还要接替保安吃饭。
老人从七月三日住院至今,现在病情已有好转。开始左半身不会动,现在左腿已经可以抬挺高了。

第1个回答  2011-08-24
不是工伤,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班期间突发疾病死亡,或者经过48小时抢救无效死亡,可以认定为工伤,你所说的不算工伤追问

那么应有赔偿吧?应赔多大的比例?

第2个回答  2011-08-16
是工伤,四十万左右追问

老人现在还在医院,但病情有所好转。开始病时左半身腿胳膊不会动,现在腿已能动了。

追答

上面回答有误。应参照医疗保险支付相关费用

追问

为什么有的说算是工伤?有的说不是工伤?

追答

不是工伤,有人可能和我先前一样未全面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