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结婚女方未婚证明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4-29
1. 军人结婚女方需要准备哪些政审材料?
- 年龄符合要求,军人需提交申请。
- 女方收到婚姻调查与孕检通知,前往单位或居委会开具未婚未育证明,并加盖公章,填写部队寄送的政审表,同样加盖公章。
- 携带身份证、户口本以及各类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购买车票前往部队。
- 领取婚检表至指定医院进行婚检(必须进行)。
- 拍照并填写军人婚姻同意表,获取部队同意结婚的介绍信。
- 携带照片、身份证、户口本、资金及介绍信至民政部门领取结婚证书。
2. 军人结婚时女方政审包括什么内容?
- 根据2001年11月解放军总政治部发布的《军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现役军人申请结婚时,需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并接受政治审查。
- 军人需提前一个月向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交结婚申请,并填写《申请结婚报告表》,作为归档材料。
- 党组织或政治机关需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作为结婚登记的凭证。
- 配偶政审要求配偶必须是历史清白、思想进步、政治可靠、作风正派,且无严重传染病的公民。
- 团级政审要求营以下干部需团级政治机关同意,团以上干部则需上一级政治机关同意,并提供证明,方可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3. 军人结婚政审表中如何描述政治态度?
- 政治态度是指个人对政治权力、政治权利及其实际形态的心理反应倾向,表现为对特定政治权力、政治权利、政治制度的肯定或否定。
- 例子:忠诚于党的XX事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八荣八耻”。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道德修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树立社会主义道德观和荣辱观,依法行事,热爱本职工作,勤勉尽职,遵纪守法,以身作则,严谨对待工作,严于律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