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标准普通话发源地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5-25
普通话的发源地是北京。普通话,即标准汉语,是中国不同民族间进行沟通交流的通用语言,以北京语音为基础音,以北方方言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普通话主要通行于中国大陆长江以北地区,长江以南则一般不说普通话,因为各地都有汉语方言,不依赖于普通话。中国香港、中国澳门通行广东话,中国台湾地区在官方场合也使用普通话,但是口音与大陆的普通话略有差别。
普通话的英文“Mandarin”来自葡萄牙语。现今普通话是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的官方用语,也是联合国六种官方工作语言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9条规定:“国家推广使用普通话”。《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确立了普通话是“国家通用语言”的法定地位。
普通话在中国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称谓:大陆官方(包括港澳):普通话;台湾:国语;新加坡:华语;学术界:现代通用汉语。
普通话是针对规范化来说的。普通话同时又是中国法定的全国通用语言。它在全国范围内使用,包括民族自治地区和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19条规定:“国家推广使用普通话”。《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确立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定地位。
普通话是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北京方言为基础音的语言。之所以这样,主要由以下原因: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主要是考虑到新中国定都北京,而北京地区的人都说普通话,况且其作为官话有一定的推广历史和基础,北方的汉族人虽然有自己方言,但是也能说少许普通话,因此为了稳定大局,新中国顺势就沿用普通话作为官方用语。中国自古以来就是多民族的国家,不同的民族有不同的语言文字,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美苏对抗,为了避免国外敌对势力的联合绞杀,新中国迫切需要一种共同语来实现不同地区的新中国国民的沟通与交流,以扮枝弊举全国之力对抗外敌,而普通话有清代满族人两百多年的推广历史和基础,因此继续沿用普通话作为官方用语。
历史沿革:商代,据记载当时均持中原雅音,直至战国时期百家争鸣之所需,这也表示在很早以前人们都已经有了“雅音入市”共同的心愿。隋代,最早能够找到的官方推广共同语政策在隋代。隋朝统一中国,定都长安。由于当时中国北方地区长期在北方游牧民族统治之下,汉族习俗文化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一心想恢复汉族礼乐的隋文帝做了很多恢复汉族文化的举措,其中包括命陆法言等编著《切韵》,审定比较经典、纯正的汉语。唐代,唐代在《切韵》的基础上,制定《唐韵》作为唐朝标准音,规定官员和科举考试必须使用唐韵。事实上,根据中古音韵所拟的唐诗读音,便与今日的粤语极为相近,指粤语为唐代正音并不为过。宋代,宋代在《唐韵》的基础上,制定《广韵》。而在北宋亡国后,南宋时代的刘渊又基于《广韵》著《平水韵》。元代,元代定都在大都,就是今天的北京。元代朝廷规定学校教学要使用以大都语音为标准的天下通语。元代盛行杂剧和散曲,这是两种接近口头语言的新的文学形式。著名的杂剧作家关汉卿、马致远、王实甫都是大都人,他们的作品《窦娥冤》、《汉宫秋》、《西厢记》等反映出当时大都话的面貌。元代周德清的《中原音韵》是根据元杂剧的用韵编写的,书中归纳的语音(声母、韵母、声调)系统已经相当接近今天的北京话,因此,大都话成为近代普通话开始形成的最原始基础。明代,元代将近百年的统治使得传统的汉人的礼乐风俗、语言文化发生巨大变化。明代以后,由于语音演变的原因使中国北方汉语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比如,元代所编的《蒙古字韵》仅存十五韵,失去了传统汉语的特点;所以当时的语音距离唐宋的二百零六音韵体系甚远,而更接近现在的北方话和普通话。明太祖朱元璋即位第八年,命乐韶凤、宋濂参考典籍中的《中原音韵》和中原雅音,编著《洪武正韵》作为官方韵书。《明史·乐韶凤传》记载:“八年,帝以旧韵出江左,多失正,命与廷臣参考中原雅音正之,书成,名《洪武正韵》”。《洪武正韵》所平、去、入分部与《中原音韵》相类似,不过它对入声的处理则有所不同。对于此书这种保留入声韵和全浊声母,音韵学家有不同的看法:张世录、王力等认为,这种现象的产生,一是因为此书的编者不敢完全推翻历来极为通行的旧韵书。二是因为编者绝大多数是南方人,若不是精通音韵且熟习中原之音,就难免受方言影响。同时元代的《中原音韵》是否有入声和全浊声母存在争议。清代,清朝入主中原,汉人仍说汉语,部分汉官操明代官话,所以清朝官场上的官方语言,实际上是满汉双语制。清代北京话分文读、白读两种,文读是旧的标准音,接近《洪武正韵》,读书人多用,但到了清后期,基本失传,只剩下了白读。清中期,随着对汉臣的倚重,且为提高办公效率,清宫上朝一律改用北京话。1728年,雍正皇帝确定北京官话为官方用语,这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次由政府主导的推广标准音。到清中后期,北方的大多数地区(包括四川、贵州、云南等)都和以北京话为基础的新官话靠拢,其影响已经超过基于《洪武正韵》的南京话,成为在全国范围内最流通最广的语言。到了19世纪末也就是清朝末年,中国的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受到西方学术思想的影响,特别受到日本的影响。日本在明治维新前后大力推广日本语的共同语,日本人把日本语的民族共同语叫做国语。国语这个词本来是中国古代一本书的名字,日本人把国语当做民族共同语的名称。19世纪末中国的文化生活发生很大变化,国语这个名词得到传播。1909年清政府把官话称为国语。1911年清朝学部通过《统一国语办法案》,以京音为准的官话为国语,取代原来明代官话(《洪武正韵》)的地位,并且加大力度推广。
民国,辛亥革命之后,国语这个词得到当时北洋政府的承认,成为民族共同语的称呼。但是,清王朝的覆灭使北京官话的标准音地位受到了广泛的质疑。因此,民国初期出现两场关于国语的争论。1912年12月由蔡元培任总长的教育部成立读音统一会筹备处,由吴敬恒(稚晖)任主任,并制定读音统一会章程8条。规定读音统一会的职责是为审定每一个字的标准读音,称为“国音”。每个字的音素定下来之后,还要制定相应的字母来代表每一个音素。当时来自北方直隶省的著名语言学家王照(“官话合声字母”的发明人)对于会员构成非常不满,指出江浙人占25人之多,其中来自无锡的就有5人。经过激烈争论,最后决定会议实行一省一票制度,而不是每个会员一票。当时对于一省一票制度争论也很激烈,来自江苏的汪荣宝声称,“若每省一表决权,从此中国古书都废了。”王照反问:“此语做何解释?”汪不语,王照接着质问:“是否苏浙以外更无读书人?”北方会员坚决要求每省一票,威胁说如果通不过就自行解散退出会议。最后在教育部代部长董鸿炜推动下,终于通过了一省一票制度。这个一省一票的制度是解读会议结果的关键。 该会从清代李光地的《音韵阐微》中选出一批比较常用的汉字,对每个字都用每省一个表决权、多数票决定的办法,在1913年审定了6500多个汉字的读音,又对”俚俗通行”的汉字和化学新字、度量衡译音字等600多个,同样审定了读音。这样审定的汉字读音用当时新制定的注音字母注音,称为“国音”。国音统一会议终于在5月22日闭幕,由于会议期间争吵激烈,会议的议长吴敬恒在4月22日辞职,接任的王照也在5月7日后请了病假,临时由直隶的王璞主持会议。当时对于浊音和入声尤为激烈,江苏代表汪荣宝夸张地说:“南人若无浊音及入声,便过不得日子。”同样是江苏的代表、会议议长吴敬恒也语出惊人:“浊音字甚雄壮,乃中国之元气。德文浊音字多,故其国强;我国官话不用浊音,故弱”。会议过程中,对有争议的字音,以一省一票原则的多数票决定“国音”。整体来说,最后的结果还是以北京语音为“基础”,同时吸收其他方言的语音特点(主要参考南京语音),如区分尖团音和保留入声。这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