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口头通知暂停生产 我在厂工作8年没签劳动合同 怎么办?

工厂现在停了一个多月, 没有开工的迹象(面临关闭)。员工的工资在一个多月前通知暂停生产的同时已经全部结清。我想离厂另找工作 可以要求厂方经济补偿吗?怎么补?能补多少?

第1个回答  2013-03-14
可以要求厂方补偿。
1、如果工厂方面要求你解除劳动合同的话,你可以得到相当于你8个月的工资的补偿金。
2、另外,《劳动合同法》规定,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没签,从第2月-12个月工资双倍;1年以后(此时无2倍工资),自动转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劳动法还规定: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建议你在得到应得的报酬之前不要离厂,如果是自己要离厂,那么厂方就可以以你自动离职作理由不支付工作8年的补偿金(约8个月工资)。

你可以根据以上法规,计算出你依法应得的报酬和补偿。希望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