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03-14
可以要求厂方补偿。
1、如果工厂方面要求你解除劳动合同的话,你可以得到相当于你8个月的工资的补偿金。
2、另外,《劳动合同法》规定,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没签,从第2月-12个月工资双倍;1年以后(此时无2倍工资),自动转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劳动法还规定: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建议你在得到应得的报酬之前不要离厂,如果是自己要离厂,那么厂方就可以以你自动离职作理由不支付工作8年的补偿金(约8个月工资)。
你可以根据以上法规,计算出你依法应得的报酬和补偿。希望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