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深圳深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派遣到电信营业厅上班的员工,去年年底电信营业厅都外包给其他公司经营,然后电信把我们的岗位也变动了,去年每个月至少能拿六七千一个月,而今年下半年开始每个月就发我们几百块工资,然后由他妈的合作商发我们两千,这两千还要考核,达不到任务还要打折,我上个月电信就发了500来元,合作商发了900多元,请问这样合法吗》?证据补充:电信的工资构造是底薪740加绩效1750,然后扣除社保1000,住房公积金500,然后还要倒扣我们去年营销的费(理由是去年放出去的手机号码,用户没有使用)导致连续两个月到手的工资都是四五百!再加上合作商的900多,总共到手的不到1600
那请问我应该怎么办呢?是通过什么方式去告呢?
追答你好,可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也可以带上材料找我看看
追问带上材料去哪找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