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与赊销的区别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5-09
一、购销:
也称为“经销”,即由商家正式下订单采购,货款到帐期时,由商家支付给供应商。但在某些情况下,可要求供应商补一些损耗,或做一些退换货的安排,以降低风险。

购销实销月结(consignment):即由商家正式下订单采购,但采取按月的实际销售成本的百分10的误差,抽取订货单结算。商家的库存的风险较少,退换货容易,适用销量小、周转慢、风险较大,或采购人员较难把握的商品。库存损耗可与供应商协商负担比例。

二、 赊销:
赊销是信用销售的俗称。赊销是以信用为基础的销售,卖方与买方签订购货协议后,卖方让买方取走货物,而买方按照协议在规定日期付款或分期付款形式付清货款的过程。赊销使商品的让渡和商品价值的实现在时间上分离开来,使货币由流通手段转变为支付手段(见货币的职能)。它实质上是提供信用的一种形式。赊销商品使卖者成为债权人,买者成为债务人,这种债务关系是在商品买卖过程中产生的。

赊销(open account)产生于古代,是商品流通发展的产物。在中国古籍《周礼》的《地官·泉府》中,就已经有了春秋战国时期关于“赊”的记载。在封建社会中,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赊”逐渐成为商业习惯。在宋代,商贾贩卖的惯例,多是一年后付货款。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赊销更为普遍,一种是消费信用,另一种是企业间的商业信用。前者主要是在资本主义经济出现生产过剩,群众购买力低,销售困难的情况下,资本家用作招徕顾客、扩大推销的手段,通常采用分期付款形式。后者除了新商品试销外,也大多是因资本主义市场经常不景气、商品滞销、竞争激烈所致。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为了扩大商品销路,活跃市场,赊销也是一种可以适当利用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