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中农村户籍按城镇人口判决的法律依据的形式和内容是什么?应提供什么样的证明?希望真正懂的人回答。我是河北的.
具体的法律条文或批复是什么时间、什么形式、什么内容。你说的太笼统了。
追答法律条文很多。给你找了一个,你可以看下。
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
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
2006年4月3日 [2005]民他字第25号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罗金会等五人与云南昭通交通运输集团公司旅客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所涉法律理解及适用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适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本案中,受害人唐顺亮虽然农村户口,但在城市经商、居住,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有关损害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
另外,在民法通则中有规定,在城镇居住满一年以上的按城镇居民。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你。
呵呵。不知道跟你问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