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精装修交付的房子。签合同时,还同时签了一份装修合同,但当时签的装修合同很简单,KFS当时也说,到时毛坯房建成后,会约所有业主一起看房,确定装修细则,并再签一份装修修改协议,业主也可以通过这个装修修改协议来达到个性化装修上的小改动。
但现在KFS又说由于工期赶,毛坏房预计建成的日期已延迟了1个多月。为了如期交房,不签装修修改协议了,如果每个业主都有个性化装修要求部分工期会赶不及。
KFS原来承诺会签装修修改协议的,所以原来装修协议它写得很简单,只写了什么部分用什么品牌,具体型号、价格标准、施工等问题也没有。我们就等着他签修改协议来进一步约束相方权责的。现在KFS说不签修改协议了,这算不算一种欺炸?程序上有没不合法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