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在一所学校的语言中心读书(我觉得学语言没啥用),但是已经收到一所大学2013秋季的本科直接录取通知,我现在想退学并参加新学校5.20的夏季课程(百分之百能参加),现在的语言学校(2.1日前退学或drop课退全部钱)但是这中间有几个月是空白的,我问了我现在学校的管国际生advisor,她说在5个月之内要是有新学校要我并开始上课,这5个月留在美国就算合法(她说这是特列,不会对我以后的签证有影响。)但是 我语言学校的advisor说不合法,要不继续上,要不退学,立马回国,请问这个5个月对于我来说是合法的吗?还有这5个月是从2012年秋季最后一个学期算起,还是从目前的学校帮我办理好转移I-20的手续和退学的时间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