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施工合同内暂列金与实际金额差距过大的疑问

现有一工程,主体招标前因二装施工图纸并未完成;招标清单对装修列了一项暂列金的项目;现二装施工图纸完成后发现所需要完成的装修项目远远超过原暂列金的金额!
这种情况需要从新单独进行二装施工招投标么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8-25
是暂列金还是暂估价啊?如果是暂列金,那么使用权在业主,业主可以另行处理。如果是暂估价,那么属于合同范围,但需双方协商价格,一般情况不会另行分割处理。
暂列金额: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暂估价:暂估价是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设备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由于暂估价为《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新增术语,发包人与承包人在采用之前的标准(或示范)文本签订合同之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往往会发生一些争议和纠纷。因适用暂估价的主动权和决定权在发包人,发包人可以利用有关暂估价的规定,在合同中将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和专业工程以暂估价的形式确定下来,并在实际履行合同过程中及时根据合同中所约定的程序和方式确定适用暂估价的实际价格,如此可以避免出现一些不必要的争议和纠纷。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