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线第二天伤口崩开,再次手术后加收费用三千元,请问是否是医疗事故,手术费是否应由患者承担?

患者为78岁,肝癌晚期,做胆汁引流手术,顺便将瘤切除。拆线第二天伤口崩开时大肠流出。医院无合理解释。

第1个回答  2014-03-05
1、如果患者认为医院在治疗疾病的过程中存在医疗事故等责任,首先需要做一个医疗事故鉴定,根据鉴定报告确定医院是否存在过错。
2、如果医院存在过错,则需要根据过错的大小承担相应的治疗和赔偿责任。
3、如果医院拒绝赔偿,建议收集证据及时起诉,因因每个省的以及城市居民以及农村居民的标准不同,以及伤残等级的不同和年龄的不同都会影响赔偿的具体数额,鉴于计算的复杂以及案件的个别性,故无法提供具体的详细的赔偿清单。
4、因人身损害案件的诉讼时效为一年,建议及时收集证据起诉,及时委托律师介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