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无故与我解除劳动合同,说赔N+2,我要求2N+1,公司就是不同意,协商不成。我的要求合理吗?

如题所述

合理。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应该支付劳动者2n,也就是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的赔偿金。所谓的+1,是指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与劳动者劳动合同时,需要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法律分析
2N是对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一种惩罚性规定。当用人单位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行为被确认是违法的时候,需要向劳动者支付正常经济补偿金的两倍,也就是2N。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没有提前三十天通知而需要多支付的一个月工资,也就是“+1”。被称为“代通知金”,是用钱来代替通知的意思。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用人单位首先提出解除协议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按劳动法的规定,本项经济补偿范围有所缩小。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在劳动合同法制定过程中,考虑到有的情况下,劳动者主动跳槽,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劳动者一般不会失业,或者对失业早有准备,如果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不太合理,因此对协商解除情形下,给予经济补偿的条件作了一定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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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2
  你的要求违法。
  公司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同意,也可以拒绝。你同意的,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用人单位按照你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即N;你不同意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你不同意公司提出的解除合同提议,又无其它的可以解除合同的合法情形,公司解除合同违法,需要按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支付赔偿金,即2N。
  附:《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2个回答  2013-09-03
你好,你的要求合理,这属于公司违反《劳动法》解除合同的情形。追问

谢谢,可是现在公司跟我耗时间,说只能赔N+2,我现在只能继续我的工作,我担心公司会想尽各种办法为难我。比如给我调岗,我应该怎么办。

追答

公司与你解除合同的,你才可以要求上述的索赔。你还是安心工作吧,调岗的,你不能接受,就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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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3-09-03

你好,简单地讲,你要求2N+1没有法律依据,可以要求2N。

第4个回答  2013-09-03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有依据要求公司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协商未果,可以提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