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消防部队各个战备等级分别有哪些规定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5-15
一级战备
1. 公安消防部队在国家进入战争状态,全国或者部分地区处于紧急状态,遇有特别重要的消防保卫任务或者发生特别重大灾害、事件时进入一级战备。
2. 进行临战动员,通报形势任务,研究制定执勤作战实施方案。
3. 部队所有官兵停止探亲休假和外出及节假日休息,召回在外人员,各级首长和各类执勤人员全部在岗在位。
4. 立即调整人员、车辆,充实加强一线和重点地区执勤力量,各项执勤战斗保障到位。
5. 总队、支队值班首长、指挥长在作战指挥中心值守,执勤中队人员视情着战斗服装待命。
6. 根据需要派出力量进入重要场所现场监护。
二级战备
1. 公安消防部队在保卫任务繁重的重大节日、重大活动,遇有特殊保卫任务或者发生重大灾害、事件时进入二级战备。
2. 进行战备动员,通报情况任务,研究制定执勤作战方案。
3. 各级首长和值班人员在岗在位,总队、支队全勤指挥部成员集中值班,指挥长在作战指挥中心值守待命。
4. 停止批准休假,严格控制人员外出,总(支)队机关现有官兵95%的人员在所在城市待命,大(中)队现有执勤人员在岗在位率不得低于95%。
5. 指派专人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及时对灾情、任务进行分析评估。
6. 根据需要调整执勤人员,充实一线执勤力量,落实各项执勤战斗保障。
7. 必要时派出力量在重点区域执勤。
经常性战备
1. 公安消防部队为完成日常执勤战斗任务所保持的准备状态为经常性战备,必须达到下列基本要求:
2. 全勤指挥部和各级值班首长及值班人员在岗在位。
3. 执勤战斗装备完整好用。
4. 随时做好灭火、应急救援出动准备。
5. 部队所有人员保持通信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