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长沙实际谈谈怎样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08-06-12
把城市环境当作最大的国有资产来经营,变环境优势为经济优势。主要为“拆、引、新、建”四个方面。“拆”就是敢于对旧城市和落后工业企业动大手术,善于通过城市的总体规划和运用市场经济规律经营城市,用极少的实际投入,建城市为美丽。“引”就是吸引资金,建立政府与企业“双赢”模式。“新”就是大力发展新兴产业,改造传统产业,选出具有带动作用的支柱产业,以新工业格局和高增长性产业群,建立多功能的工业园区,促进长沙市的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发展。“建”就是用科学的规划和管理,建设现代化和国际化的新长沙。

以城市规划引领城市发展,推行以人口、经济、资源、能源、环境的协调发展为中心内容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将生态环境的建设体现和落实于城市规划各个层面,以生态和生态环境的观点来解决城市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如城市人口与经济发展、交通发展战略、城市产业之间平衡、城市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的配套完善、城市土地合理利用等。同时对城市生态建设最直观体现的城市绿地系统建设、各类自然资源的保护性开发利用、城市大气环境保护规划、城市垃圾处理规划提出更完善明确的规划要求和控制性原则,寻求到一种既能应对发展挑战,又能解决环境问题的城市发展模式。

改革开放以来,环境问题已经成为我国城市发展中的一大突出问题。我国城市经济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付出了沉重的代价。随着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大破传统上过于粗放的城市发展模式,实现环境与经济建设有机结合,以环境革命整合城市发展诸要素,提升城市价值,成为城市管理者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共识。从近些年的城市发展经验来看,以生态、环境为基础,构建良好的人居环境为突破口,实施“经营城市”战略,是其成功的核心所在。

同时政府要正确履行职责,切实完善各项配套政策和措施,引导社会资源,组织动员全社会力量,保障规划有效实施。

一、加强规划宣传力度

要通过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营造社会各界认知规划、监督规划实施的氛围;对规划实施过程中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要采取公示和听证制度,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健全规划咨询制度,扩大专家队伍,完善咨询方式,形成规范化的规划决策咨询机制;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发挥能动性和创造力,努力实现规划目标。

二、做好资金平衡工作

本规划生成的重大项目是实现规划目标的基础,资金保障是项目实施的关键。资金平衡必须坚持“就地平衡、紧张平衡、积极平衡、综合平衡”的原则;资金使用必须体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发展要求,体现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观念;严格控制建设标准,节约使用资金,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

做好重大项目资金平衡。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和乘数效应,政府投资要优先投向科教文卫等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公共安全和民生保障等项目;采取贴息、担保、财政投资补助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建设;积极转变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完善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最大限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建立债务预警机制和负债投资决策责任机制,化解中长期财政风险;积极向中央争取资金支持。

经营性项目建设资金主要通过银行贷款、利用外资和企业自筹等方式解决。加强政府、银行、企业之间的沟通协作,争取政策性银行、国内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的信贷资金支持;改善外商投资环境,提高引资水平;不断推进股份制改革,建立区域性产权交易中心,用好用足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扩大直接融资规模,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

三、强化土地保障

强化土地使用的衔接。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协调衔接,进一步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体现,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用地与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用地相衔接;完善发展和改革、规划、土地等部门间在土地使用方面的协调工作机制,强化发展和改革部门的项目立项与土地部门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编制、规划部门的城市空间发展目标的衔接协调;建立发展和改革、规划、土地、行业管理部门和项目业主单位间的工作联系机制,保障项目用地报批前期工作顺利开展。

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正确处理好建设用地的供求矛盾,强化对土地资源匮乏、发展空间有限的认识,高度重视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完善土地资源保护、储备、使用机制,坚持合理有序的开发时序;组织实施项目行动规划,保证重大建设项目落地;坚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内安排建设项目,依法使用土地;通过建立土地经营机制,培育国有土地运营商,实行土地集约化、市场化运作;强化土地批后管理,处置闲置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积极向国家争取更大的经济建设用地空间。

四、继续实施好项目带动战略

对列入的重大项目,实行项目建设责任制。按年度工作计划进行分解,把各个阶段的责任落实到责任单位、责任领导、投资主体和具体的责任人、承办人,明确阶段性工作或工程进度的时限要求。市级政府做好重大项目的协调工作;区级政府要做好征地拆迁工作,加强治安管理,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保障项目顺利施工;管理部门要做好项目服务协调工作,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业主单位做好项目前期策划工作研究、方案比选以及在建过程中各方面的协调督办工作,保证项目如期进行,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实施效益。

五、加强规划的组织、监督、协调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若干意见》,建立健全规划编制审批、组织实施和评估检查长效工作机制和规范化工作程序,强化规划的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