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应计入制造企业存货成本的有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11-16
《企业会计准则第 1号—— 存货》第九条规定: 下列费用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期损益,不计入存货成本:
1、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人工和制造费用。如由于自然灾害而发生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由于这些费用的发生无助于使该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不应计入存货成本,而应确认为当期损益。
2、仓储费用。仓储费用指企业在存货采购入库后发生的储存费用,应在发生时计入当
期损益。但是,在生产过程中为达到下一个生产阶段所必需的仓储费用应计入存货成本。如某种酒类产品生产企业为使生产的酒达到规定的产品质量标准而必须发生的仓储费用,应计入酒的成本,而不应计入当期损益。
3、不能归属于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的其他支出,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不得计入存货成本。
4、另外,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收回后用于直接销售的,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的,不计入存货成本,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