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办法(2)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6-04

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二)查阅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人事档案,须经人力资源部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

  (三)人事档案只限在档案库房查阅,一般不得借出。特殊情况需要借出,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有关部门领导批准。

  (四)查阅档案人员要爱护档案,切实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不得私自将档案卷折叠、拆卸调换、涂改、划道、复制、更不得遗失。

  (五)查阅档案人员要遵守有关保密工作规定,不得随意将档案内容向无关人员泄露。如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影响应承担相关责任。

  (六)因工作需要从人事档案中取证的,经主管领导审查批准后,才能复制有关档案材料。

  (七)对利用信函了解档案有关内容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只能提供与信函有关的项目。

  (八)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阅本人及亲属的档案。

  第六条 人事档案的转递

  (一)因工作调动、职务变化、退休等需将人事档案转给新的主管单位时,应及时办理档案移交手续。严格转递手续,以保证人事档案的绝对安全。

  (二)转出人事档案,要认真对其清理并整理,填写转递通知单,注明转出时间和原因,在名册上注销。

  (三)转出的人事档案均应包装密封,贴好封条并按管理权限加盖部门印章。

  (四)转递人事档案,不得以平信、挂号、包裹等公开邮寄,必须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由组织指定专人递送,不准本人自带。

  (五)对转出的人事档案不得扣留或分批转出。对转出的人事档案,超过一个月未收到回执,应及时催问。

  (六)接收转入的档案要核对是否是本单位所属人员档案,认真核对档案材料数量,确认无误后,将转入的档案详细登记,在转递通知单回执上盖章,将回执及时退回寄出单位。

   第七条 人事档案的统计

  人事档案要定期进行统计,确保所管理的档案与所管人数相符。人员调动、离退休、死亡后,应及时进行分类保管,随时做好接收、转出变动情况的登记以及档案数字统计。

   第八条 档案材料的销毁

  (一)经鉴别属于重复或不应归档的材料,要进行清退或销毁。销毁材料要进行登记,并经分管领导批准签字后进行。

  (二)销毁档案材料必须到保密部门指定的场所进行,其中要有两名正式党员负责监销。

   第九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属公司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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