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材料等物资的请购、采购、验收和结算工作必须由不同的人员担任,不得由一人包办
2、实行钱、帐、物分管;
3、出纳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4、会计核算岗位人员不得兼管出纳工作的现金收付、有价证券的保管等专项工作。
扩展资料
直系亲属“回避”
1、企业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企业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职务;
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企业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职务;
3、纪委委员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企业或下属企业的主要领导人职务
货币资金的不相容职务
1、货币资金的收付及保管应由被授权批准的专职出纳人员负责,其他人员不得接触;
2、出纳人员不能同时负责总分类账的登记工作;
3、出纳人员不能同时负责非货币资金账户的记账工作;
4、出纳人员应与货币资金审批人员相分离,实施严格的审批制度;
5、货币资金的收付和控制货币资金收支的专用印章不得由一个人兼管;
6、出纳人员应与货币资金的稽核人员、会计档案保管人员相分离;
7、负责货币资金收付的人员应与负责现金的清查盘点人员和负责与银行对账的人员相分离。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