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司的设立和运营过程中存在哪些法律风险,应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0-24

公司,公司的设立和运营过程中存在哪些法律风险,应

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企业法律风险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外部法律环境发生变化,或由于企业自身未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有效行使权力、履行业务,从而对企业造成不利法律后果的可能性,包括政策、战略、市场、财务、运营等法律风险。从企业运营视角出发,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通常有以下几种:
(1)权益纠纷法律风险。企业在经营管理中面对的核心问题之一就是内部纠纷问题,如股东之间,股东与董事会之间存在着股权确认、转让、权益诉讼以及企业对经营者或股东的诉讼、诉讼撤销要求等。在公司法等法律的背景下,企业内部纠纷成为现在企业法律风险的主要问题之一,它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和未来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2)智慧财产权法律风险。企业智慧财产权的拥有数量已经成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主要标志,尤其是一些外资企业,更加注重智慧财产权的保护与本土维护。然而,在企业进行智慧财产权保护的过程中,常常会发生产权被侵犯、保护机制有缺陷等事件,从而引起智慧财产权法律风险。
(3)合同法律风险。合同法律风险是法律风险的重要内容,它涉及到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的多个方面,与企业的各个环节息息相关,同时也与其他型别的法律风险交叉。具体而言,合同法律风险主要包含了由于合同主体存在的问题而导致的纠纷,或者由于合同列举条款的不完善而导致的纠纷以及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产生的纠纷。
(4)企业管理人员的违法犯罪法律风险。近年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尤其是高层管理人员因违法犯罪而导致的法律风险现象越来越严重,企业管理人员违法的法律风险日渐成为关注的焦点。在多种型别的法律风险中,企业管理人员的违法犯罪法律风险对企业的发展尤为重要,它可能会导致企业衰败,经济效益降低,严重的将可能导致企业亏损、倒闭等。
法律风险的成因分析综合分析上述多种法律风险,其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方面:
(1)企业关于法律风险的防范意识不足。在不少企业尤其是一些中小企业企业经营管理者对法律风险及其带来的后果了解不够,重视程度不强,在经营管理的过程中没有采取预先防范或及时控制的措施,一旦发生了法律风险,尽管进行了事后补救,但是由于防范意识的淡薄和事后措施的不完善,成效不大。
(2)企业经营不善,权力失衡。在当前企业中,存在着多种违规不当操作问题,企业高层管理滥用职权,股东之间和各层管理者之间的管理权力严重失衡,对企业的不规范行为不能够及时控制处理,一系列的违规违章行为最终导致了企业面临着严重的法律风险。
(3)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体制不完善。在一些企业,尽管建立了法律风险的相关制度和机制,但还是面临着法律风险,这主要是因为该体制不够完善,没有真正落实到实际生产经营管理中去,有的甚至只是一个形式,法律风险防范体制没有充分发挥它原有的作用。
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法律风险的存在并不可怕,关键是企业要能够及时地认识到潜在的法律风险,并能够迅速的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控制防范,以下几点是常用的防范措施:
(1)加强法律风险的防范意识。企业的高层管理者应当提高对法律的认知,学会通过专业法律部门来有效控制管理企业,在建设企业文化的同时融入法律风险的防范意识,减少法律成本,确保企业的良性运转。
(2)完善经营管理制度。企业经营管理者应该根据自身的发展和当前市场环境的变化,及时做出相应的调整,对自身的内部经营管理制度加以完善,确保企业的管理制度合法合理,能够适应市场的竞争,并通过各种渠道督促和监视所有管理者和员工在这些制度下依法管理与经营,及时做好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有效控制法律风险。
(3)健全法律风险防范体制。法律风险来自于企业自身,所以企业应从自身出发进行有效地防范,建立健全法律风险的防范机制,大力推进法律顾问制度、企业业务经营管理体制、风险管理的预警体制、监督体制,从企业内部来实现自我约束与监督,确保法律风险的防范体制能够充分发挥作用。
(4)提高员工素质,依法履行职责。企业经营管理者应该从基层抓起,注重企业员工素质的培养与提高,从而使得每一位员工能够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依照法律和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办事,特别是企业的法务人员,素质的提高有利于他们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在工作中能够及时提出参考意见和调查报告,接受法律咨询,代理各类纠纷的和解与调解,尽可能地帮助企业降低法律风险。

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公司设立时的最大的法律风险就是设立不成功,而导致股东之间相互追究责任,以及因公司设立不成功而与第三人之间的存在的法律风险。这一法律风险,我们暂不作讨论。我们要关注的是,因公司设立时的各种档案上或行为上的瑕疵,而隐含的法律风险。这些风险包括但不限于:1)虚假出资或股东出资不足,2)虚报注册资本,3)提交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事实,4)抽逃出资,5)公司注册档案瑕疵等。
公司在设立时还可能出现随意套用固定格式的公司章程,由公司代办机构代替制作并签署各类设立文书和股东会决议,随意安排选择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为规避法律而确定隐名股东,为享受税收等优惠而向工商管理机关或税务机关虚假陈述公司注册地址,或向前置审批机关报送虚假资质档案等情形,这些都将为公司后续经营遗留下法律风险。

如何规避设立分公司的法律风险?

分公司的一切法律后果必须由总公司承担,这些风险只能靠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分公司经理的权力制约来实现。
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的特征具体表现为: ①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②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③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④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⑤分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设立公司的法律风险及如何防范?

在公司设立的过程中,出资人往往要选择合作股东,要签订出资协议书,设立过程中经常性的法律风险如下: 一,股东的实力和信誉风险。很多投资者在投资的时候,没有充分意识到这一点,没有认真考虑过合作股东的实力和信誉。一旦公司经营困难便出现股东要求解散公司或无法持续经营,导致公司短命。防范:在设立公司前,对公司的经营风险作充分预测,并设定可能承担亏损的限度及对策;尽量选择实力和信誉好(信誉是主要的)的合作股东。 二,公司设立协议风险。公司设立协议一般包括公司的注册资本额,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出资人在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公司设立不成时的费用承担等。设立协议的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缺少书面的公司设立协议。实践中,公司的出资人往往设想将来公司如何盈利,很少考虑公司设立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少出资人之间甚至没有书面的设立协议。出资人之间缺少设立协议的约束,必然会导致有关权利和义务的不确定,而这是一种潜在的风险,一旦当公司设立活动出现与预期结果相悖的情况时,这种潜在的风险就可能爆发,从而导致出资人之间的纠纷和诉讼。防范:签订完备的公司设立协议。 2, 缺少保密条款。公司设立过程中,有关将来公司的很多资料(具有特定的专利技术、技术秘密)、资讯都需要采取保密措施,一旦这些资讯被他人恶意利用,对未来公司的损害难以估量。所以保密条款的设定就显得非常有必要了。第一可以避免股东利用公司资讯损害成立后的公司利益,第二可以为泄密者设定较高的违约责任,以防范风险产生。 3, 缺乏股东之间约束机制的法律风险。股东作为公司的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最大享有者,能够了解公司的全部经营活动,当股东了解的经营资讯能够获得远远超出其获得的收益时,约束股东对经营资讯的滥用就显得十分必要。股东可以通过设立协议来约束股东滥用公司经营资讯和竞业禁止。是最为常见的缺乏对股东约束的法律风险体现在竞业禁止。 甲、乙二人分别出资100万元成立A公司,从事工程机械的销售和服务。在经营的过程中,甲负责市开拓和销售,乙负责收款和公司日常管理。1年后甲与其妻子成立了B公司,从事工程机械售后服务,主要是配件销售和服务。因甲在A公司有很多客户资讯,所以甲大肆向客户介绍B公司服务的优越性,并使得B公司的业务蒸蒸日上,而A公司的服务利润一落千丈。 股东另外投资从事与公司相同的行业,形成与公司直接或间接的竞争关系,在其他股东看来都是非常头疼的事情。为了解决这一头疼问题,最好的办法是在设立协议中将竞业禁止写在协议中,并约定较高的违约金。

公司给员工租的宿舍,存在哪些法律风险?

主要风险在于员工在宿舍内发生意外,公司有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设施安全防护责任。员工如果在宿舍造成他人损害,公司有可能需要在管理职责范围内承担一定的补充责任。

15,公司股权转让过程中有何法律风险

您好,股权转让法律风险包括:
(一)公司负债风险
股权转让合同中,受让方最关心的应该是目标公司的负债问题。在实践中,股份出让方的债务以资产担保之债居多,同时还存在未决的诉讼和仲裁纠纷,以及智慧财产权侵权、产品质量侵权责任,以及可能或即将发生的公司与高阶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之间的劳资纠纷等。对于上述既有负债或潜在债务,股份出让方有的是知道的或应当知道的,有的是不知道或无法预计何时发生的。因此,处理原则和办法也是不同的。
(二)债务转让法律风险
1、既有债务转让中的法律风险
受让人需要全面了解既有债务的数额,是否设定了担保,利率以违约责任,债权人有无限制权利要求等,此类债务是否为不良债务等。对上述问题的考察,能使受让人在谈判中获得主动,并影响到交易的价格和受让后风险负担的大小,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2、隐性债务转让中的法律风险
对于无法预计的负债,如果在股权转让协议预定的期限内发生,并且发生实际权利人的追索,该类责任或风险首先应当由目标公司承担,由此引发的股份转让的风险负担应当由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因此,有关债务承担问题应列入风险负担条款予以约定。受让方所争取的是与出让方划清责任,要求在正式交割前的所有负债,不管是故意还是过失,均由出让方承担。但是要注意到,股权的转移并不影响到债权人追索的物件,受让方在成为目标公司股东后,仍然需要清偿该债务,再根据股权转让合同向出让方追偿。
另一方面,这也涉及到债权人利益的保护问题。如果股权转让导致公司合并或分立,应按照法定的通知时限要求通知有关的债权人,合并或分立后的债务由存续公司承担或按照协议承担。
3、隐瞒债务转让中的法律风险
对于出让方故意隐瞒真相,没有真实、全面、及时地向受让方批露既有负债或潜在负债的,属于违反资讯批露义务的行为,违反了出让方有关公司债务的陈述与保证义务。当发生债务追索时,将严重影响受让方的股份转让合同的利益和预期的收益。

公司在劳动人事方面 存在哪些法律风险点

主要是用人劳动合同风险,保险等方面,如果认真做也可巧妙的规避······

商业经营管理公司运营过程中存在哪些风险?如何规避?

其实这里边核心风险在于后期的经营状况不好!导致经营状况不好的主要风险来有以下几个: 1、商业定位不准确;2、其次为运营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不到位;3、开发商的后期经营管理资金支援短缺或跟不上。4、产权分散后,部分业主在经营不好的情况下违约;(抛砖引玉,当然还有很多,小弟才疏学浅)

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防范哪些法律风险

这个问题就相当的复杂了。由于合同种类的不同,同种类合同中约定的内容也不尽相同。因此履行合同中应该注意哪些法律风险,是不好确定的。正常情况下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法律风险管理体系,来规范和管理合同签订履行等各项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