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个人所得税法 EXCEL计算公式

2018年10-12月
月度申报综合所得 =ROUND(MAX((A3-5000)*{0.03,0.1,0.2,0.25,0.3,0.35,0.45}-{0,105,555,1005,2755,5505,13505},0),2)
2019年1月之后
月度申报综合所得 =ROUND(MAX((A3-5000)*{0.03,0.1,0.2,0.25,0.3,0.35,0.45}-{0,210,1410,2660,4410,7160,15160},0),2)

上面公式中的A3为应付工资-可扣除项目之后的金额
对吗?

第1个回答  2018-09-01
应该对的,18年的过渡公式不了解实际政策

但19年的基本是定了的
另公式可以简化一下
=5*MAX(0,A3*{0.6;2;4;5;6;7;9}%-{30;142;482;782;1182;1782;3482})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12-19
2019年1月1日起,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累计预扣法:
• 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以截至当前月份累计支付的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减除累计基本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累计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按照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出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减除已预扣预缴税额后的余额,作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
首先,累计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基本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然后,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已累计预扣预缴税额
所以,累计预缴应纳税所得额excel计算公式为:
=ROUND(MAX((I2-G2)*5%*{0.6,2,4,5,6,7,9}-5*{0,504,3384,6384,10584,17184,36384},0),2)
I2为收入,G2为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基本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切记,按照全年税率表计算
级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36000元的 3 0
2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10 2520
3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20 16920
4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25 31920
5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30 52920
6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35 85920
7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 45 181920
至于其他回答所说的公式也对,但是只适用于2018年10月份到12月份,只是一个过渡期
新个税法拟于2019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拟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先将工资、薪金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至5000元/月,并适用新的综合所得税率。

总之,你要记住2019年之后,新个税实行的是累计预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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