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合初中男生比赛唱的英文歌?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7-12-27

上一期,进口小哥哥迪玛希唱了火星哥的抖腿神曲《Uptown Funk》,只拿了第6名。官方用了“滑铁卢”来形容他这一次的表演。

这是迪玛希第一次唱快歌,也是他第一次跌出《歌手》排名的前几名。

同样是异国选手征战,去年的韩国歌手黄致列每次劲歌热舞都能取得较高名次,而迪玛希却相反。他的全音域可以完美拿捏各类殿堂级歌曲,但对于需要综合呼吸、舞蹈和造型的快歌,迪玛希却吃了亏。

音乐是一种表演艺术,他需要歌手作为中介才能够传递出去。而迪玛希在《Uptown Funk》的演绎中,却只是一个合格的Performer,而不是一个成功的Singer。

因为单是英语这一关,他的演唱就有瑕疵。

“整个表演像是哈萨克贵族子弟,送到美国留学,本就语言不通,还在一场起哄的聚会上为融入集体而翻唱的舞曲。”乐评人耳帝如此形容。

但严格意义上说,这并不算负面评论。因为这首歌本身就是追求氛围,演唱的细腻程度则变得次要。

但他的粉丝却对此十分淡定。在微博上,一些粉丝实诚地说:“他这期拿第6不过分。我可能是个假粉。”

关于迪玛希的英语水平,知名八卦号@芒果妈妈也曾爆料过一个细节,曾经有工作人员用英语和他对话,迪玛希显然没有听太懂。

无论如何,迪玛希能多次挑战多种曲风的多国语言歌曲,这已经是不可多得的竞技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