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和嫂子结婚十年有一女儿八岁,因感情不合,两人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孩子及所有房产和房贷归嫂子所有...

哥哥和嫂子结婚十年有一女儿八岁,因感情不合,两人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孩子及所有房产和房贷归嫂子所有,还有十万欠款归哥哥还,由于嫂子没有能力将房贷一次性还清,无法将房子过户给嫂子,所以哥哥无法新的生活,哥哥有权上诉重新分割财产吗?

第1个回答  2013-02-16
无权分割财产,因为在协议离时已经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了,现在再提分割财产的请求,法院不会支持的。
第2个回答  2013-02-16
不可以,可以提起诉讼的条件必须满足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02-16
有权,将孩子先给哥哥抚养
第4个回答  2013-02-16
有,
可以提出别的解决方法!
第5个回答  2013-02-16
可以重新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