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地址送达确认书电子版能传给别人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4-07
不能
1. 人民可以使用电子方式送达法律文书。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移动通信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
2.受送达人同意采用电子方式送达的,应当在送达地址确认书中予以确认。
3. 一旦受送达人同意以电子送达方式接收诉讼文书,并自行提供了接受送达的传真号码或电子邮箱地址,将诉讼文书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日期为送达日期,即视为送达已经完成并发生相应的送达效力。
4. 法条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