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六条规定
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据此,厅局级属于第五至第六级。
但不能说厅和局属于同级。因为,厅局级的局是指国家总局而不是平常我们所说的某局。平常我们所说的某局机关分为地市级的局和区县级的局;并且根据国务院《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就是根据《公务员法》制定的公务员细则,公务员法授权国务院制定),是没有局级这个说法的,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通常地市一级的局属于处级,而区县一级的局属于科级。
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十五级。
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
(一)国务院总理:一级;
(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
(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三至四级;
(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
(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
(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
(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
(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
(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
(十)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
(十一)科员:九至十四级;
(十二)办事员:十至十五级。
我国的政治体系有点复杂,要想弄清楚必须详细了解。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我国国家机构的体系如下图所示: